减负新政惠及嘉兴小微企业 若干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
近日,减负新政惠及嘉兴市小微企业。昨天,记者从嘉兴市国税局获悉,根据国税总局出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新政将与此前发布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起,为嘉兴市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这项政策相当于能够为企业延期纳税。”嘉兴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一个企业扣除得多,账面利润就少,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自然也会减少。
该负责人说,此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以牺牲一部分财政收入的“时间价值”为代价,让利给企业,等于政府为企业发放“无息贷款”,降低企业筹资成本,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通常来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主要是早期折旧金额大,晚期折旧金额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的实质就是企业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计提折旧,在使用初期就能摊销较多的折旧;而这部分折旧都是在税前扣除的,扣除得多,账面利润就少,需要缴纳的税收自然也少,对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十分有帮助。企业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计提折旧,相当于能够延期纳税,有利于企业加快设备的更新,推动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
如某小微企业添置一台100余万元的设备,按旧的税收抵扣政策,该机器需10年时间才能完成所得税抵扣,而按新规约6年就能完成所得税抵扣。这就意味着设备能在最优折旧期内完成所有的税收抵扣,为企业节约了成本。
据了解,六大行业中,嘉兴嘉兴市涉及除生物药品制造业外的其他五大行业,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测算,将影响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6601.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