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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内先河 温州非遗传承人可“抱团”申报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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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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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温州公布了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团体、群体名单。永嘉县乱弹传习所等10个代表性传承团体、瓯海区瞿溪村委会等18个代表性传承群体首次进入官方非遗名录。由此,温州开国内先河,率先将非遗传承由个体概念扩展至团体和群体。

  温州数量较多的非遗项目中以传统美术技艺类、传统戏剧和民俗类为典型,后两者多为团体性传承或群体性传承。近年来,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项目申报和保护与现有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出现,团体和群体的民俗类项目的申报遇冷就是其中之一。温州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阮静介绍,与其它项目相比,很多民俗类项目如瞿溪二月初一会市等,“代表性传承人推选困难”,“这类项目需要很多人一起完成,没法选出谁是代表性传承人。”而且,万一因推选传承人而造成传承群体内的矛盾,反而不利于项目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一些群体性项目推选出代表性传承人后,“你是传承人,传承只跟你有关”的情形时有出现,反而不利于项目的传承保护。

  阮静介绍,今年5月温州市开展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针对传统戏剧和民俗类项目增设了团体传承和群体传承,得到热烈响应和支持。

  “蒲城拔五更”是名单中的一个传承群体项目,苍南蒲城西晏公殿和东晏公殿两个群体被申报为传承人。苍南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陈庆泛说:“传统戏剧和民俗类项目增设了团体传承和群体传承,是一项合理客观的举措。‘蒲城拔五更’项目平时由两帮人在开展,不可能只申报某人或一方。”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表示,我国传承人评审制度中此前还没有设置团体传承和群体传承。温州的这一做法遵循了客观规律、解决了实际问题,有利于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对于深入开展非遗工作和完善传承人评审制度,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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