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回应ETC收费:督促核实 不给群众添"堵"
1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吴春耕介绍,从今年1月1日0时起,全国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启用了新的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经过半个多月的不断磨合和完善,总体运行情况不断向好,车辆通行效率明显提升。目前,全路网呈现“两稳定、两提高、四降低”的特征。
“两稳定”即新的联网收费系统实现基本稳定运行;除系统切换初期外,各地车道和收费站系统基本保持稳定有序运行。全网交通量由1日的2652万辆次,增长到14日的3065万辆次,客车ETC车辆使用保持在76%左右。
“两提高”即货车ETC使用率稳步提高,由1日的17.04%增长到14日的19.65%;车辆通过出入口收费站的速度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
“四降低”即出入口日均拥堵缓行500米以上收费站的数量同比降低21%,平均拥堵时长降低10%。客车通过省界的时间由15秒降低为2秒,货车通过省界的时间由29秒降低为3秒。
据介绍,系统切换初期少数地区出现的运行不稳定、收费金额异常等问题。针对车主反映通行费上涨现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门力量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总核实。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客车收费有增有减。撤站后,各地客车的收费标准没有作任何调整,出现有增有减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方面是费额取整规则发生了变化。撤站前,为提高人工收费效率,各地高速公路通行费普遍采用“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规则,将收费金额取整到5元的整倍数,实收金额并不完全等于应收金额,如将4元或6元都统一取整到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收费金额精确到“分”,人工收费车辆收费金额精确到“元”,实收金额等于应收金额,如该收4元收4元,该收6元收6元,不再取整为5元整倍数,由此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会发生变化,有增有减。
另一方面是收费方式发生了变化。撤站前,由于技术原因,对车辆从甲地行驶到乙地的行驶路径无法精确识别时,就遵循“最短路径”和“最低收费额”两个取低的原则收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通过ETC门架,可以精确识别车辆行驶的实际路径,收取的通行费就是实际行驶路段的费用,即“走多少路,收多少钱”。
二是货车通行费有升有降。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新的收费标准介于计重收费状态下空载标准和满载标准之间,空载、轻载货车收费金额会增加,重载、满载货车收费金额会减少。
以贵州为例,六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49吨)通行贵州高速公路时,行驶同样的路径,当车货总重大于36.1吨时,收费金额会较以前下降,车货总重小于36.1吨时,收费金额则会上升。由于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车中超过60%都是重载、满载货车,在实施车轴型收费后,再叠加5%的通行费优惠,大多数货车的收费金额是下降的。
三是同样路段去程和回程收费不一样。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由于系统不稳定,导致个别路段的ETC门架未能成功计费。比如一条高速公路往返会途经10个ETC门架,收费金额应为所有ETC门架计费金额之和,但回程时有1个门架计费失败,就会导致回程收费金额减少。
另一方面个别高速公路由于地形条件限制,去程和返程线路并不完全重合,实际里程存在差异。如G6京藏高速公路在居庸关长城以北分成了西线和东线,其中西线为进京方向, 东线为出京方向。
四是人工收费比ETC收费少。这主要是取整精度不同导致的个案。比如一段收费公路,应收金额是3.4元,MTC车辆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实收金额为3元,ETC车辆5%优惠后取整到分,实收金额为3.23元,出现了ETC车辆收费比MTC车辆收费高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只在通行里程短,应收金额小于10元的时候才会发生。
针对收集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实时梳理,分别成立一对一的工作小组,指导帮助相关地区化解难题,保系统运行、保站点畅通,保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技术攻关。组织六支技术骨干队伍,分赴技术力量薄弱和运行不太稳定的省份,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二是加强疏堵保畅。建立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高速公路收费站三级调度联动机制,对全国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实行24小时监测,发现拥堵缓行长度超过500米的,立即启动协调机制,及时调度疏导。
三是加强费收复核。严格执行“两个确保”“一个降低”的要求,对公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逐条核实、逐条处理、逐条回复,坚决维护高速公路用户合法权益。
吴春耕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尽早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绝不给广大人民群众添“堵”,绝不增加企业和百姓出行负担,坚决把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和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让更多的群众享受改革的红利,享受到便捷通行的是实惠。(总台央视记者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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