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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世家”掌门人爆内幕 牛肉干多是猪肉做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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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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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猪肉代替牛肉,加入调味的牛肉膏,这样制成的“牛肉干”不仅口感佳,而且成本低。在瑞安就有这么一伙人,将猪肉“改头换面”当成牛肉出售,做出年销售额高达千万元的业绩单。涉案的六名被告人及三家被告单位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瑞安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上午,瑞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阿进从被告单位瑞安市联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鑫公司”)、瑞安市诚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佳公司”)采购用猪肉制作的劣质牛肉制品,再包装成被告单位广州市思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味公司”)旗下的“亿思”品牌,充当牛肉制品进行销售。其中,销售通过被告人阿成经营的诚佳公司加工生产的伪劣牛肉制品,金额累计564万余元;销售通过被告人阿耿经营的联鑫公司加工生产的伪劣牛肉制品,金额累计718万余元。

  期间,阿奇、思味公司的销售经理,负责广东一带的散装制品销售,其中2012年度销售伪劣牛肉制品累计173万余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阿进从海南、广东等地采购生猪肉,在思味公司的生产车间加工后,充当牛肉制品进行销售,销售金额累计250万余元。

  2013年8月28日,瑞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思味公司的包装车间及其东石村仓库进行搜查。后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对其中多款牛肉制品进行检测,除在“亿思”牌香辣牛肉粒中检测出牛源性DNA成分外,其余产品均只检测出猪源性DNA成分。而从联鑫公司抽样取证的百乐果牛肉粒中,检出牛、猪源性DNA成分,未检出羊源性DNA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思味公司、联鑫公司、诚佳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被告人阿进、阿奇、阿耿、阿洁、阿成、阿燕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销售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实录

  33岁的阿进是瑞安湖岭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出身“肉制品世家”,他父亲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做肉制品生意。2007年,他从哥哥手中接过思味公司,成为家族生意的新一代掌门人。

  伪劣牛肉干是这样做出来的

  阿进说,他对生产、销售伪劣牛肉干的认识很模糊。“刚开始,我不过是在猪肉里加入牛肉膏,把味道调成牛肉味,最后还是当猪肉干卖的。后来,思味公司拿到生产许可证,正好赶上牛肉干供不应求,我才开始用猪肉干冒充牛肉干进行生产销售,这只是一种过渡行为,马上会调整回来的。”

  猪肉变牛肉,一斤多赚5元

  阿进给大家算了这样一笔账:以2013年的物价水平计算,若用猪肉制成一斤牛肉干,大约需24元至25元,而用牛肉制成一斤牛肉干,大约需28元至30元,利润空间可想而知。为了控制成本,他们还会在肉中加入大量白糖和淀粉。“其实,市面上很多牛肉干都是猪肉做的。”阿进说。

  用编号区分牛肉干和猪肉干

  阿进说,无论制作过程中有无添加牛肉膏,想把猪肉做成牛肉干是比较简单的事,而且消费者一般认不出来也吃不出来。为方便自己区分原材料的进货渠道和种类,他只能用编号作为代号,从联鑫公司进货的肉制品编号为“48A”和“48B”,从诚佳公司进货的肉制品编号为“46”。阿进还解释,起初“48A”表示原材料为黄牛肉,“48B”表示原材料为水牛肉,而从2013年7月开始,“48B”则表示原材料为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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