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布建设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当大气质量发生蓝色预警时,施工单位要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大气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建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根据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嘉兴市正式发布《嘉兴市工程建设领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预案主要根据大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依据大气质量预报结果,由轻到重分为四级响应、三级响应、二级响应、一级响应,对应的颜色标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其中红色预警为最高预警。
当发生红色预警时,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嘉兴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对房屋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同时,市建委还建立“防治为主、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市建委牵头成立建设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规划管理局、市园林市政局、市建筑业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在接到市重污染大气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通知后,市建委将在2小时内通过书面通知、信息平台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通知后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立即传达到所辖施工现场和相关企业,按要求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和城市道路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