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城乡一体化
根据《嘉兴市关于全面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实现更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提出的“规划一张图、资金一本账、土地一统用、政策一盘棋”的总要求,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经济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以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平台,协同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部门协同、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平台,整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等各类建设项目,以项目整合实现资金整合,协同推进嘉兴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意见》要求统一建设规划,统一年度计划。对已经建成或在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等要按照“认定类”标准纳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今后建设的要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做到“多规合一”。统一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订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统一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统一组织项目的立项审核,督促监管、考核验收,对于项目没有整合管理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
根据《实施意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按年度建设任务,同步编制年度建设和资金预算计划;同步申报项目,对各类建设项目统一申报评审、立项批复,并按项目实施计划同步实施;同步市级验收,强化监督保护,对所有建设项目锁定建设区块和范围,相关单位和部门实行数据信息共享。为了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实现保量提质,发挥资金的叠加效益,嘉兴市还成立了嘉兴市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整合工作协调小组,加快推动该项工作。
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嘉兴市将进一步完善稳定的投入增长保障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各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建设,高效利用资源,凝聚建设合力,加快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小型农田规划建设任务,完善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