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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加强医疗机构住院探视管理
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一则公告,将 加强医疗机构住院探视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专家风险评估和会商结果,报请市防指同意决定:
加强医疗机构住院探视管理。为尽可能降低因人员流动导致院内感染风险,市民前往各医疗机构探视以及陪护患者时,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探视普通住院患者时,请遵守“定时限员、凭证登记”的探视制度。探视人员须配戴口罩,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段出入,每位患者每天探视人数不得超过2名。各医疗机构在住院大楼或病区出入口均有专职人员为探视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发放《探视证》,检测体温,进行手消毒,作必要的流行病史问询等,请大家务必配合。
此外,传染病房、隔离病房及病情不允许的住院患者谢绝探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有效隔离措施防护下短暂探视;处于医学观察期、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及儿童,谢绝入院探视。陪护患者时,请遵守“严格准入、一患一陪、有效登记、必要培训、凭证陪护”原则。各医疗机构会对患者自理能力评估,决定是否需要陪护,对符合陪护标准的,发放《陪护证》,进行身份登记、知情告知及必要的健康管理与培训。请陪护人员自觉配合,并认真履行照护病人职责和义务,如外出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请探视者和陪护者理解、配合,遵守以上有关规定,不妨碍或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罗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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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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