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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发布:确诊患者朱某某故意隐瞒回盐时间并违反居家管理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1月31日,海盐县确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病例情况:朱某某,男,43岁,现住海盐县通元镇。1月18日武汉自驾回海盐,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 1月31日确诊,目前在嘉兴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确诊后,海盐县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4小时内对23名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对朱某和23名密切接触者家居场所进行消杀。
目前,23名正在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一检均为阴性。广大市民如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主动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如有其他线索,可向12345进行举报。
针对朱某某故意隐瞒回盐时间并违反居家管理规定的行为,已启动相关调查,将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对朱某某信息核实不到位、居家隔离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县纪委已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专家提醒,近期请不要外出和聚会,不走亲访友和宴请宾客,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必须外出时,请戴口罩。要勤洗手,外出回家、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液)和流水彻底洗手。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来源:海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海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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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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