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已有70名患者痊愈出院,发烧咳嗽这样就诊
2月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场)。
2月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场)。
发布会上首先通报了全省最新疫情情况:2020年2月4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66例,新增出院病例15例。截至2月4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95例,现有重症病例65例(其中危重16例),累计出院63例。
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636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3955人,尚有1188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今天,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有7名患者痊愈出院,在该院治疗的9名重症患者情况有了好转。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0名患者痊愈出院,其中4名重症患者。
浙江当前仍处在疫情防控紧要关头。争取早日控制疫情,需要全省上下继续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争分夺秒查漏洞、补短板,把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防严控的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坚决打好“五场战役”,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再次呼吁
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主动防护、主动隔离意识,一旦发现自己有发热症状,一定要在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地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开人多拥堵地区,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省发改委副主任胡奎、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专家、国家呼吸临床药理基地主任应可净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当前小微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浙江对此有一些什么样的扶持政策?
答:为了帮助和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浙江制定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十七条政策意见》 《意见》从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工业用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均要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工业用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均要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二是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纳,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第1个月房租免收,后2个月房租减半。
二是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纳,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第1个月房租免收,后2个月房租减半。
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意见》进一步提出相关的支持措施,加强信贷的疏困;降低融资成本,力争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优化金融服务。
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意见》进一步提出相关的支持措施,加强信贷的疏困;降低融资成本,力争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优化金融服务。
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外贸出口支持。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降低检验检疫的费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外贸出口支持。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降低检验检疫的费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问:2月3日上午,国家发改委提到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浙江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2月3日,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点击蓝字可查看全文)。同时,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生活生产组框架下,专门设立了企事业复工复产专班,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厅联合牵头,协同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重点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协调涉及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城乡运行、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其他重要的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尽快全面复工复产。
二是要统筹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关系,视疫情防控情况,分类分批稳步推进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省发改委在前期调查研判、排摸底数的基础上,先行确定了第一批十大类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事业清单:
第一类是防疫防控必需的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
第二类是粮油加工经营、粮油批发市场、国有粮食收储、粮食、猪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第三类是“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相关企业;
第四类是农贸市场的相关企业;
第五类是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类是自来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
第七类是城乡客运、出租车,还有大家关心的快递等城乡运行保障企事业单位;
第八类是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销售、仓储、运输、配送企业,也包含电商企业;
第九类是通信类企业;
第十类是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企业。
第一类是防疫防控必需的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
第二类是粮油加工经营、粮油批发市场、国有粮食收储、粮食、猪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第三类是“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相关企业;
第四类是农贸市场的相关企业;
第五类是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六类是自来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
第七类是城乡客运、出租车,还有大家关心的快递等城乡运行保障企事业单位;
第八类是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销售、仓储、运输、配送企业,也包含电商企业;
第九类是通信类企业;
第十类是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企业。
问:现在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浙江目前的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如何?
答:根据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储备局等部门的每日监测情况,目前全省生活物资的储备充足、价格稳定,商贸超市经营都比较平稳。
从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来看,目前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盐等六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持正常。
从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情况来看,10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2月4号当天又新增了经营户34家,农产品市场运行继续维持“量涨价跌”态势,市场交易逐步恢复。蔬菜的进货量、交易量、库存量环比增加,价格继续回落。
从农贸市场的情况看,2月4日,浙江2211家农贸市场中,正常营业的达到了2039家,13种主要农副产品波动幅度小,价格总体稳定。
从大中型超市的库存情况来看,2月4日,浙江各地区生活必需品零售市场总体正常,受部分单位的复工提振,超市购销全面增加,粮食、蛋类、禽类分别增加19.3%、11.3%和10%;419处冷库、仓库库存情况正常。
从价格应急监测情况看,2月4日,浙江“菜篮子”商品供应充足,零售价格持续平稳。
同时,因为防疫管控要求,局部地区有些生活必需品受物流的影响,补货不够及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的企业复工复产还面临用工、产业链配套等方面的困难,这些问题省发改委也在加紧的协调解决之中。
问:出现了发烧等症状,需不需要去医院?什么样的症状需要去医院诊治?如果家里面出现了发热的病人应该如何去诊治?
答:假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还是应该到医院。 这里分三种情况:
有流行病学,也就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史,已被集中隔离的市民假如出现发烧了请打电话120送医院发热门诊。
有流行病学,也就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史,已被集中隔离的市民假如出现发烧了请打电话120送医院发热门诊。
不明确流行病学史,居家观察的市民,假如出现发热,请联系社区,社区会帮助联系120送去医院,同时按要求戴口罩。
不明确流行病学史,居家观察的市民,假如出现发热,请联系社区,社区会帮助联系120送去医院,同时按要求戴口罩。
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在家中发烧了,建议就近的原则,尽量步行或私家车到最近的医院去就诊,戴好口罩。不建议坐公共交通。
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在家中发烧了,建议就近的原则,尽量步行或私家车到最近的医院去就诊,戴好口罩。不建议坐公共交通。
到了发热门诊,注意咳嗽的礼仪,减少双手不必要的触碰;听从医务人员的安排,有序地就诊;等待就诊的时候不要急躁,问病史的时候尽可能主动详细地提供你的流行病学史,以及聚餐、旅行史。
问:前两天深圳疾控公布了一起快递小哥感染的病例,外卖和快递从业人员是不是会成为传染病的携带者?后续对快递和外卖从业人员有怎样的一个防控措施?
答: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要每天监测体温、症状,要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如出现不适,停止工作,及时就诊。
工作中强调正确佩戴口袋,强调手的卫生,尽量减少物体的触碰。市民朋友收快递时,要戴口罩,把外包装扔在垃圾桶,不要带回家中,里面的包装可以用消毒剂清洗、擦洗。
接收快递总的来讲还是比较安全的,因为快递、外卖行业人员是健康的,也提醒大家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护,在接收过程中注意防护。
浙江发布
李翌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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