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多举措激发自主创新热情
发明专利授权增速缓慢,专利服务机构人员缺乏,发明专利申请意愿不强、企业运用保护意识较弱……这是嘉兴市在多年的知识产权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高标准启动建设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迈向新高度,昨天,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规范专利项目资金管理而制定的《嘉兴市专利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它也是嘉兴市首次将市级层面涉及专利补助的各项政策进行梳理和调整,旨在进一步明确专利补助政策、优化专利资金配置,尽可能地发挥专利资金的引领与导向作用。《办法》呈现出四大亮点。
亮点一:调整资助额度
提升授权专利质量
“其实早在2012年,我们便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嘉兴市专利授权补助实施细则》,对专利授权资助条件和额度作出了调整和修订,但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依然发现了一些问题。”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便有极个别申请人和部分中介机构利用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形式审查制度漏洞进行重复申请,从而套取授权专利财政补助。“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嘉兴市发明专利授权增速的迟缓和授权发明专利总量偏低。”该负责人表示,借鉴兄弟地市做法,此次《办法》对专利授权资助政策进行了“一升一降”的大幅调整。
据介绍,“一升”是指对发明专利授权补助额度统一提高至1万元,“一降”则是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补助额度进行降低。其中,由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补助1000元和500元,对自行申请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补助600元和400元。“提高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标准、降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额度,有升有降的政策调整,将使有限的财政资助资金精准投向创新价值更高且稳定性更好的发明创造,有效发挥专项资金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和推动作用。”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调整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目的,就是弱化财政资助政策对专利申请行为的干预,使专利申请回归市场化本质。这也意味着在对专利申请人进行补助的同时,专利申请人将适当承担部分申请成本,降低专利申请额外收益,引导专利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更为重视专利创造的质量,真正从企业专利保护和布局的实际需要出发申请专利。
亮点二:规范中介管理
完善专利服务体系
本地合法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及专利代理人数量严重不足,本地专利代理人老龄化问题严重,日益增长的专利代理需求与本地代理资源不足的矛盾突出……这是嘉兴市近年来在专利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面临的严峻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此次出台的《办法》也从两个方面着手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专利代理质量。
“一方面我们通过资金奖励,壮大本地专利代理新生力量;另一方面我们通过规范管理,提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该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规定,对通过考试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且户籍地在嘉兴市本级的自然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资金奖励,以此鼓励更多有志于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本地居民考取专利代理资格证书。与此同时,嘉兴市今后还将开展年度优秀专利代理机构评选工作,对在嘉兴市规范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占比达到申请专利总量25%以上(含)或在嘉兴市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达到50件以上(含)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在调动专利代理机构提升专利撰写质量积极性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行为。
亮点三:发行专利服务券
发挥资金引导作用
在嘉兴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偏少和增速缓慢还受客观因素制约。据了解,按照目前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一项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通常需要2到3年的时间。发明专利前期申请费用较大、授权前景不够明朗等诸多原因也导致很多申请人放弃发明专利申请而转向申请更容易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可以说,发明专利申请难度较大导致了企业申请意愿不强,从而影响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不高也就无法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该负责人表示。为缓解中小微企业及高校等科研事业单位专利申请资金难题,挖掘相关单位发明专利申请潜力,此次《办法》新增了一项重要内容即针对发明专利的代理申请现金抵用券。专利代理申请现金抵用券的发放不仅是为了从资金方面着手提高中小微企业及高校等科研单位发明专利的申请积极性,也是为了提升发明申请专利代理率,通过有资质的专业代理机构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从而提升发明专利授权通过率。《办法》规定市本级辖区内单位或个人均可申领面值为1000元的发明专利代理服务券。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专利申请人可使用该专利服务券,用于抵免从发明专利申请到进入实审阶段向代理机构及审批机构缴纳的部分费用。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服务券发放程序、使用程序、兑现程序等一系列相关内容。
亮点四:助推资源融合
促进专利权效运用
如果说调整资助额度、规范中介管理、发行代理服务券是在着力推进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那助推资源融合,则是在促进专利权效运用。
据了解,为推进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此次《办法》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专利保险补贴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表现为,对企业采取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的,在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贴息时间按实际贷款发生月份核算,最长不超过一年,贴息额为以发放贷款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40%,每项贴息最高不超过25万元,给予单个企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累计不超过3次。对嘉兴市本级拥有专利的企业事业单位投保专利执行险,首件专利投保补贴1500元,以后每增加一件专利投保补贴150元;投保专利侵权责任险,每件专利投保补贴2000元。
“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补贴政策的推出,将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与带动,推进专利权向生产要素转变,引导社会认可质押融资文化及专利权的经济社会价值,以达到政策的‘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