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补习之风盛行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有好法子吗?
今年10月,嘉兴市教育局出台文件重拳出击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被称为史上最严“禁补令”。规定包括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研究等机构在内,所有在职教师均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对教师的处罚从不能评优和晋升职称到扣奖金直至最后解聘。
教师有偿补课一直被各级教育部门所禁止,但是孩子课后参加补习的活动又一直热度不减,其中不乏在职教师参与,这种现象在温州也不例外。
一位家住文成的家长将孩子送到温州市区一初中读书后,惊讶地发现,全班只有三个孩子没有参加课外补习,“温州补习之风太盛了!”在教师和家长的劝导下,她的孩子也加入了补习大军。
补习和好成绩不一定成正比。但也必须正视有一部分确实需要课外补习的孩子,一刀切的“禁补令”,会不会因此造成另一种教育的不公平?如何进行更细致的管理,或是市场化的运作,让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能更合理规范地进行?本报记者走访各方人士,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希望能给这方面的决策者一个参考。
学生:应试之下无奈之举
部门:禁补在理管理粗暴
“这道数学题学生懂了,会做了,这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在考试中做到看到题目就有条件反射,就知道答案是什么?”要想在应试中得高分,可以说题海战术是最有效的方法。这也是家长和教师都不由自主地倾向让学生参加课外补习,花更多的时间在学习上的原因。一些每年都有不少学生考上本地和外地名校的学校,其实暗地里也进行课外补课,鼓励学生能将周六周日时间用在做题上。
很多家长则出于无奈。“我不送他补习,他就在家玩电脑,根本管不住。只要他在学习就可以,至于学到多少,我不在乎。”一位家长说。
一位课外培训负责人则告诉记者,现在小学和幼儿园阶段孩子的课外补习中,有很多音体美等艺术类或综合素质类的培训,但到了初高中后,学生课余大部分都在补习学科知识。
这么大的市场,师资从哪里来?社会上的培训机构满足不了需求,于是在职教师自己或亲友租用场地进行课外办班,或是由家长自己组织学生寻找教师和场地进行补习,培训机构聘请在职教师进行兼职……因为有偿补课行为,教师的形象也屡受诟病,“课堂内容不讲,留到课后补习班”、“课内混混,课外忙着捞外快”等一些个别现象也被无限扩大,影响社会对整个教育行业的评价。
同时,孩子周末的大部分休闲时间忙于奔走在补习班间,虽然一时的分数可能上去了,但丢掉的是学习的兴趣、主动性和自主安排规划学习能力以及思考能力。
家长担心,目前因为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还有教师偷偷摸摸在做,一旦允许,就会更乱了套,让“大家不补都不补,要补大家补的从众心理”加剧。
这些都是教育部门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原因,但是无视市场需求的“一刀切”的管理难免粗暴,且必然禁而不止。
家长:理想的家教找不到
教师:现实所迫压力不小
章女士对上初一的女儿期中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后,觉得有必要在科学和数学两科上找教师辅导再提升一下,女儿也有这方面的积极性。章女士认为女儿这两科成绩不理想,不一定是她的任课教师教不好,也不一定是女儿不聪明,而是他们不匹配。她坚决反对给孩子长期补习,但希望能找到一个更匹配的教师能够帮女儿整理一下学习思路和制定学习规划,用两三堂课点拨一下。但她在目前市场上找不到这样理想的上课方式。同时她和大多数家长一样,对培训机构自己的老师不信任,而更信任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对于在职教师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一位有着十多年教龄的老师对记者说,目前教师待遇偏低,如果不是经济所迫,谁愿意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去忙碌。教师收取报酬后,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因为必须实实在在地去提高学生的成绩。她认为,大部分教师在课余兼职,是不会影响本职工作的。因为“教育是个良心活”,教师一般都会认真、自觉地去对待,况且有各方面的考核,不仅有校方,还有来自学生的各种评价,是不可能“偷懒”的。而且教师也必须靠自己的工作成果才能够有机会担任课外的兼职。
一方面是市场有需求,一方面是教师有余力,是否有更好的方法来引导市场,规范有偿补课行为呢?这是家长和教师共同期待的。
面对:提高待遇做好管理
寻求:建立制度规范引导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明江认为,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并不违法,但违反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规定和纪律。因为教师的职业特性,不可能像别的行业用计时计件的方式来考核,因此区域主管部门可以出台相关的考核和纪律规定进行管理,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形象。
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港澳台与国外教育研究室主任万恒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教师是否可以从事有偿补课,要从教师收入、市场需求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来考虑。首先要理解教师,目前教师收入偏低,政府应该有作为。不少地方舍得把经费用于设施设备更新,白板一代二代三代地更新,而不用于人力资源开发,提高教师待遇上,如今仅通过精神激励来让教师“画饼充饥”是行不通的。在台湾,教师待遇与政府公务员等同,略高于医生、财政、银行职员,社会地位和收入较高,这与每年占财政预算35%以上的政府大投入是分不开的。教师在台湾是一个一职难求的职业。做家教的一般都是流浪教师,他们没有教职。
其次、学校管理者以制度、评价守护好管理底线,教师首先要做好本职工作。让教师明白,是学校培养和成就了你,能够从事兼职工作,也因为你首先是某个学校的教师。同时要明确规定教师不能对本校和本班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万恒认为,做好了这些,对教师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就由教师自己和市场来决定,不是所有教师都有能力和资历来从事有偿补课的,能者多劳,教师同样有权利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在课余收取相当的报酬。
行内人士陈先生认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是个讨论非常广泛而且深入的问题,只是教育行政部门往往采用简单的“一刀切”方式加以禁止,其治理成效自然不佳。
他认为,学生学业有快有慢,一些学生成绩掉队本是正常不过的事情。教师利用专业特长和业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这是劳动法赋予的基本权益。
“我们所要禁止的,是教师利用职权胁迫学生参加补习,以及在补习中做出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我们需要治理的,是一些在校外开办的补习班,课内不认真教,将重要内容放到补习班中讲,不择手段诱使或胁迫学生参加补习的教师行为。”
治理有偿补习需要多管齐下才能有效。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对于掉队的一批学生,要通过课后编班补课、辅导的方式进行帮助,经费由政府承担。而不是政府甩手给学校,学校甩手给教师,教师或无能为力或甩手不管,这样必然加剧家长寻求补课的迫切心理。对于学优生,也应提供分层递进式课程,满足其适度提前学习的需要。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倡导、奖励无偿补课的同时,建立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规范、公开的各项制度。如建立报备制度、利益相关人回避制度、规范收费制度等,要求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需要向学校报告备案,规定教师有偿补课的学生人数和周课时的上限,禁止教师对所任教班级的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禁止胁迫学生参加,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教师补课的报酬区间等。
陈先生呼吁,十八届三中全会倡导政府有效治理,教育领域的治理亦然。治理教师有偿补课,需要看到它的利弊,看到它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要通过精细化、公开化、规范化的制度去引导和规范,而不是靠扯着嗓子嚷嚷,简单粗暴地动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