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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有哪些税收优惠?居家如何健身?这些问题权威解答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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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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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疫情防控期间有哪些税收优惠?居家如何健身?这些问题权威解答

市卫健委: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通报

2020年2月14日0-24时,全市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西湖区病例。重症病例减少2例,治愈出院4例。

截至2月14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6例。其中:余杭区37例,桐庐县22例,江干区19例,萧山区18例(其中机场检疫1例),西湖区15例,拱墅区12例,上城区10例,钱塘新区8例,下城区7例,滨江区、富阳区、临安区各5例,建德市3例。累计出院73例(含核减5例)。

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除现有的16例重症病例(其中危重6例)外,其余病例病情均稳定。

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469人,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4992人,尚有1477人在隔离医学观察期内。

市税务局:支持企业复产扩能的相关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全市税务系统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政策支持层面

税务部门梳理推出了23项政策服务举措,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近期,市税务局立足杭州实际,结合中央和省市以及税务总局、省局有关抗疫惠企政策,梳理推出了4大方面23项政策服务举措,并同步制定政策条款落实相应操作规程。23项政策服务举措,其中:

在着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方面,梳理出5条政策举措,如: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在着力支持社会各界公益捐赠方面,梳理出3条政策举措,如: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在着力落实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方面,梳理出2条政策举措,如: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在着力为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解难方面,梳理出13条政策举措,如:

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办理申报纳税。

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具体政策内容可以关注杭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

服务与管理层面

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安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办税缴费业务逐渐增加的情况,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一是畅通“网办渠道”。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编发网上办理指引,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等途径网上办理业务。组建电子税务局专业受理团队,对网上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的马上办,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回复,做到每日清零。

三是提升“服务体验”。加强与邮政部门联系,保证发票邮寄服务的人力、物力配备,畅通办事“最后一公里”。拓展“非接触”办税事项,在注销业务中通过视频电话为纳税人进行实名登记等。

截至2月14日,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已办理涉税缴费事项55.96万笔,其中,网上办理55.78万笔,自助机办理235笔,“非接触式”(网上办理+自助机办理)办理率达99.73%。

同时,针对少数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税缴费的情况,大力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 加强办税厅管理,严格做好全市76个办税缴费服务场所进入人员的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卫生防疫、清洁消毒等工作; 开展预约办税,梳理分析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情况,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提示错峰办理; 压缩办税时间,推行办税服务厅容缺受理,重点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

网上说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哪些行业属于生活服务的范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第五条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等的相关规定,以下六种服务属于上面文件提到的“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2.教育医疗服务;3.旅游娱乐服务;4.餐饮住宿服务;5.居民日常服务(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6.其他生活服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即可直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税务机关将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为做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降低传播风险,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服务,按照“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厅,非急事、延后办,大厅办、先预约”的原则,税务机关积极倡导“非接触式”办税。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明确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梳 理并发布了可以网上办理的185项涉税缴费事项,凡是在事项清单之内,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

2.积极拓展网上办税渠道。全天候提供5种24小时办 税途径,即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税务APP、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满足不同纳税人、缴费人办事需求。同时,税务机关也将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

3.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对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畅通4种沟通咨询平台,即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和12366电话咨询,通过文字、语音等形式与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实时在线互动交流。同时,增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力量配备,确保接线通畅、解答准确、服务优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作疫情防控税收热点问题,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

市体育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做好居家健身

发布会上,市体育局回应了近期如何开展居家运动,做好身体锻炼等热点问题。

在疫情防控期间,体育场馆都关闭了,赛事活动也都停止了,我们市民朋友应该怎么样在家里做好健身锻炼?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体育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宅在家里进行科学健身,增强免疫,提升体质。市民家里一般场地和运动器材都比较有限,我们建议可以在家里做一些心肺耐力练习、平衡性练习、力量性练习等健身项目,其中,心肺耐力练习的项目有原地小步跑、高抬腿转体等,平衡性练习的项目有单脚接球、跳跃单腿站等,力量性练习的项目有马步前后走、标准蹲起等。

另外也可以做一些太极拳、瑜伽、跆拳道、健美操、八段锦、六字诀、跳绳、啦啦操、平板支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适合家庭健身的项目。目前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除了人员不要集聚,在户外空旷的一些场所,还是可以做一些健身活动的。

市民朋友在家里待的时间长了,一直在家里健身可能也会觉得无聊,请问市体育局有没有好的办法来吸引大家持续保持健身乐趣?

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保持健身乐趣,并营造居家健身的氛围,市体育局已经发动体育运动专家、健身企业、体育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录制以“宅在家里,锻炼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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