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下月起实施的《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去养老机构养老要花多少钱?如果养老机构承诺的服务没有做到,能够退费吗?近日,《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和监督管理职责,下月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费将不再采用政府定价的方式,而是以政府的指导价为基础,根据自身实际服务能力,在规定幅度内进行调整;而民办养老机构则可根据实际的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现状调查——
公办养老机构每月1200元左右
高档民办养老机构每月2000至5000元
东升路上的市老年公寓是公办养老机构,市老年公寓主任夏引根告诉记者,公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都是由物价部门核准的。目前,东升路上的市老年公寓按月收费,收费标准由四部分构成: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水电费。以标准房(三人间)为例,床位费410元;护理费分四个等级,三级护理180元,二级护理250元,一级护理400元,特级护理由家属和护理人员商议决定,最高不超过800元;伙食费根据物价情况调整;水费由公寓负责,电费按实计收。据夏引根介绍,目前该公寓住有120位老人,60%以上是失能、半失能老人,选择的是一级护理。这样算来,绝大多数老人每月在该公寓的花费为1200元左右。
记者从另一家高档民办养老机构了解到,该机构按照星级宾馆标准装修,内设有健身房、舞厅等设施,软硬件水平在嘉兴市首屈一指,是很多有经济实力的老人的选择。记者从该机构的一位销售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他们实行的是会员制,入住时要先交一笔会费,入住以后每个月的费用可以从会费中抵扣部分。每个月的费用根据房型和老人的身体状况而定,大多数在2000至5000元。
截至9月底,嘉兴市共有养老机构107家,床位24899张,其中公办81家,民办26家。一些养老机构入住率极高,有几百人排队等待入住,而另一些养老机构就出现了空床现象。
不同养老机构入住率悬殊,服务和价格是主要原因。市老龄办副主任李宏平表示:“某个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得上去,受老年人欢迎,那么价格可以相应提高。价格提高之后,可以聘请更高素质的服务人才,或者把服务做得更好更细,那么最终受益的还是老年人。”
养老服务收费分成三类
《办法》明确,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基本服务费、特需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三类。基本服务费即床位费和护理费;特需服务费是指养老机构为满足入住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其他服务费包括伙食费和代收代付费。
根据《办法》,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养老机构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标准,由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及合理利润自主确定。此外,特需服务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其他服务费中的代收代付费按实际结算价格收取,养老机构不加收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任何回扣。伙食费标准由养老机构根据伙食成本合理确定。养老机构按规定允许开展医疗服务(护理费除外)的,按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
退养要退费未按规定服务要“减费”
《办法》指出,床位费和护理费可以按月收取,老年人退养,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取。按上述规定收取床位费和护理费后,其余部分退还给缴费人。
另外,养老机构应按规定或承诺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未按规定或承诺提供服务,少服务的,扣减相关费用。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有要求的,养老机构应按月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办法》还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乱收费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