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被装少了来回奔波 耽误人的事儿费用找谁算?
生活中,总有人遇到这样那样听起来挺倒霉的事情。
就像市区的陈女士吧,好端端去超市买速冻水饺吃,竟从水饺里吃出一枚铁螺丝,还把一颗牙给咬碎了。
市民王大爷和沈先生的妈妈也好不到哪儿去。王大爷去买药,药店把药给少了;沈先生的妈妈出门买菜,却遭遇了车祸。
那么问题也来了,因为别人的失误,导致他们所产生的医药费啊,路费啊,误工费啊啥的,该由谁出呢?
本期《麻辣问答》,就请律师们来谈谈关于这费那费的法律问题。
药店工作人员装错药来回奔波能要路费吗
市民王大爷:不久前,我拿着医生开的药方去药店买药,药店工作人员按单子拿了药,装在袋子里给我。回家路上,我发现他们少装了两种药,只好又折回药店拿药。
药店的工作人员说,的确是他们弄错了,也向我表示了歉意。但我家住得远,我年纪也大,为了这个事情,来回奔波,花了好几十块路费,虽然钱不多,但我还是想问一下,我该不该向药店要回我的路费?
药店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
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俏君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生病后要看医生,吃什么药、打什么针,就凭医生的安排。处方是医生开具,药是专业的抓药人员发的。一般来说,患者对医生及抓药人员是有充分的信任感。因此,作为药店的抓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店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拿到处方后,必须认真、仔细审查处方上的药名及数量,药物抓好了还需复核,做到正确无误后,才可以交给患者,以免错、漏发药而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本案中,王大爷在半路上发现自己的药物被漏抓了两样,就回到药店补回,药店工作人员也承认是自己弄错的事实。因此,药店人员在客观上确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才导致王大爷来回奔波,不仅耽误了时间,而且造成了交通费的损失。
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药店应当赔偿王大爷相关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王大爷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人买菜遭车祸能否索赔误工费
市民沈先生:我妈今年66岁,之前是做月里姆的。这段时间我老婆坐月子,我妈就在家照顾她。几天前,我妈出去买菜,在路上被车给撞了。医生嘱咐她要卧床休养两个月,现在我老婆都没人照顾,还得另请月里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这种情况,我妈可以向对方索赔误工费吗?
如有证据证明老人有工作侵权人则应赔偿其误工费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温正搭
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受伤而产生的误工期,侵权人应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赔,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女性的退休年龄最高为55周岁,沈先生的母亲虽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如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在专业从事月里姆工作,因误工而减少了收入,侵权人应赔偿沈先生母亲误工费。不过,根据省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规定,沈先生母亲的误工费标准不能超过浙江省上一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超市买来的水饺吃出铁螺丝牙都咬碎了该找谁算医药费
市民陈女士:前段时间我在市区某超市买了两袋速冻水饺,买回家下锅时都没异样,但煮熟后吃着吃着,竟然咬到一枚铁螺丝,把牙硬生生地咬裂了。现在想想真有点害怕,还好没把铁螺丝吞下去,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不过,那天我忍着痛去医院补牙,医生说要重新补一颗牙,到现在我已经前后去了5次,总算是补好了。我想了解一下我该找谁算这笔账?超市还是厂家?
除了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还可以主张“退一赔一”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柯展
首先,陈女士可以向超市或水饺生产厂家索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本案中,陈女士作为消费者购买正规销售场所内的商品本身不存在过错,超市经营者应当对于采购待售商品的质量严格把关,并且,水饺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食用安全标准的合格食品,现在水饺内的铁螺丝导致陈女士牙齿受伤,超市经营者和水饺生产厂家应依法负责赔偿。
其次,陈女士可以要求赔偿牙齿修补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经济损失。陈女士由于消费过程中牙齿受损进行多次修补,耽误了正常工作,产生额外的修补医疗开支和误工损失,往返医院、超市处理伤势和纠纷亦发生了交通费用,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超市经营者和水饺生产厂家对陈女士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本案所涉为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如果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情况的话,除赔偿损失外,陈女士作为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即“退一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