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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浙江出台10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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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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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浙江出台10条举措

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深化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十条举措》,要求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推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响应结束。

把握节奏,分阶段有序推进安全生产

坚持疫情图、复工图、风险图共研判、同节奏、相匹配,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一方面,继续深化企业复工复产前的“三个一”,即一次风险研判、一次工作对接、一个安全确认,继续有序做好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场所“3天1轮”的消防安全现场检查。另一方面,针对近期复工复产较快的规上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做好安全指导服务,并高度关注下阶段即将全面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有序有重点地抓好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继续做好已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指导服务的基础上,当下要聚焦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和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以及“三场所三企业”三个重点,通过重点攻坚提升本质安全。

坚持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精准执法相结合,推行危化品生产企业每日、使用危化品重点企业每周的风险研判和承诺机制,落实生产企业特殊作业升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波动预警现场检查,确保3月5日前实现监测覆盖到位

全面掌握未复产企业动态情况,做到安全提醒全覆盖,对企业复产前自查情况实地抽查服务不少于50%。对已复产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特级、一级动火作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5%,生产企业储存设施安全巡查全覆盖、领导带班巡查“三违”全覆盖。

危化品使用重点企业实施“红橙黄蓝”分级管控覆盖到位,已复产企业中红色、橙色风险现场检查率分别不低于50%、10%,黄色、蓝色每周随机抽查。

同时,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36个化工园区(集聚区)的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同步检查已复产生产企业危险废物超量存放、非法转移情况,协同交通运输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超限超载行为,联合能源等部门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对656个高后果区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到位。

“三场所三企业”做到排查可燃爆物,重点排查生产中涉及燃爆气体、燃爆粉尘、稀释剂、香精、酒精、油漆、煤油等一系列易燃易爆物品;排查导火源,特别关注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因素辨识、作业审批和安全监护。

严格落实技防措施,在喷涂、可燃气体、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配备相应的声光报警装置;严格落实人防措施,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岗位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物防措施,配备消防器材,畅通逃生通道。

对“三排查三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各地在企业复工复产后15日内现场服务率要达到30%以上。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要真正做到风险研判、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应急处置方案“四个到位”,落实现场服务全覆盖。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控数字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摸清安全风险家底,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切实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各级已建立的安全监管平台100%发挥作用,2月份以来各地已开展指导服务的企业安全基础信息要100%录入平台,已录入信息的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要100%完成绘制

针对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不足、熟练工短缺的问题,2月底前出台推进全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方案,着力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素养。特别要通过在线培训、送教上门、培训发证即考即领等措施,抓好企业员工安全培训。近期推进安全网课上线全覆盖、新入职员工培训全覆盖、隔离观察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

2月底前,各地要在前期已组织推动下沉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举措,深化“两个两千”,即每市选派应急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各100名,全省组织2000名干部入驻2000家企业(主要是三个重点类型中风险隐患较大以上企业),确保人员驻企到位;在统筹服务基层时要聚焦驻企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服务,用好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落实清单,确保清单化管理到位;要落实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评估反馈工作制,用好省“三服务”小管家,一般性问题5日内解决、跨部门事项15日内完成办理,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牵引服务,确保闭环管理到位。

优化行政审批“减环节”,对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允许延时换证,对“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到期后实行继续有效。

实行网上办理“减流程”,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行网上审查或函审,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延期及变更实行先批后审。

落实安责险惠企“减负担”,协调保险机构将生产经营活动中感染新冠肺炎的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免费纳入安责险赔付范围,如发生死亡按不低于1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赔付;对于已经投保的企业,根据疫情时间为企业延长保险期限;对100人以下的续保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安责险首期保费,缓缴期最长3个月;将保险公司安全预防费用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全线上服务+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采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服务开展理赔。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减免服务费。

探索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复工复产安全服务指数发布机制,综合量化服务覆盖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事故发生率等指标,相关数据每3天一报送,次日发布指数;比一比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服务指导的广度和频率,比一比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强度和力度,比一比事故预防的监测和实效,统筹推进各地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质量和效能,形成闭环管理。

各地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返程复工车流量增加情况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企业密集复工复产情况下的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安全。2月底前,要推动相关部门完成前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危化品使用企业整治“回头看”、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治理和4项长效机制试点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巡查整改的时间进度要求,分行业领域细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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