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干部 嘉兴出台十项暖心举措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村(社区)干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不顾个人安危,连续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嘉委办传〔2020〕12号)精神,近日,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研究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干部的关心关爱,激励广大村(社区)干部坚守岗位、勇于担当、不畏艰险、竭诚奉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重点是十项暖心举措
壹.统筹村(社区)防控力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社区)防控工作机制,统筹安排下沉到一线的各类资源力量,将基层治理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效能。深化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积极发动网格长(微网格长)、党员中心户(楼道长)、村(居)民骨干共同参与,支持引导共建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群团组织、志愿者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减轻村(社区)干部工作压力。
贰.加强安全防护保障
加强村(社区)干部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和安全保护,做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筹措和调配,以及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关注一线村(社区)干部的身心健康,加强心理疏导,适时安排健康体检。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受伤、突发疾病的村(社区)干部第一时间保障及时救治、早日康复。
叁.开展走访慰问关爱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和“三服务”活动,深入一线慰问村(社区)干部,主动了解村(社区)干部需求。对长期奋战一线、无法照顾家庭的村(社区)干部,协调安排好休息场所,组织村(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最大限度解决村(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家庭发生特殊困难的村(社区)干部或家庭,由市县两级党员关爱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帮扶。
肆.及时落实相关补助
在应急响应期内,各县(市、区)可以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对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村(社区)干部,可给予适当补助,并按规定及时落实误餐伙食补助等。
伍.合理安排轮休调休
在不影响村(社区)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大对防控力量的科学调度和统筹,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村(社区)干部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村(社区)干部,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坚决防止积劳成疾、带病上岗。疫情结束后,对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未能按时休假的村(社区)干部适时给予调休补休,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可适时组织一次集中疗休养。
陆.强化一线考察使用
柒.注重一线发展党员
对党组织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列为发展对象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村(社区)干部,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或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
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各地可适当提高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将村(社区)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中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深入挖掘、总结宣传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及时进行表扬表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村(社区)干部的浓厚氛围。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获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可以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励标准,从留存党费中列支给予物质奖励;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提高报酬待遇,其中纳入“三岗十八级”管理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1年晋升工资等级。
玖. 坚持容错免责保护
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坚决为敢干事、敢担当的村(社区)干部撑腰鼓劲。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村(社区)干部,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村(社区)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拾. 切实减轻村社负担
加强防控指挥部门与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表格材料报送等,防止额外增加基层负担。对干扰一线疫情防控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切实让村(社区)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上。选派一定比例的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社区)等防控一线,服从村(社区)统一调度,与一线工作人员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来源:红船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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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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