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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装女性跟人网聊 遭到对方聚众殴打抢劫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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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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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男大学生阿隆,出于好玩,使用QQ的“从附近找人”功能随便加了一名男性——王甲,之后便经常以女性身份与王甲进行聊天,王甲得知阿隆是男性后,称自己被欺骗了感情遂找人殴打抢劫阿隆。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宣判了该起抢劫案。

  2014年8月的一天,王甲(另案处理)和阿隆通过网络聊天并互相认识,阿隆一直自称是女性。后阿隆将自己的真实性别(男性)告知王甲,王甲知道后感觉被骗,想将阿隆骗出来打击报复。

  同年8月13日晚,王甲通过网络相约阿隆在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中心小学附近见面。随后,王甲纠集被告人张某、覃某、王某来到约定地点。被告人张某将阿隆带至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欧特汽车修理厂对面新强路一条小巷子里,张某、覃某、王某对阿隆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又抢劫阿隆裤子口袋内的手机和身上的背包,因现场混乱手机未抢成功,背包被抢走。

  永嘉黄田派出所一名熟悉此案的民警透露,被害人阿隆背包内有现金80余元、充电宝等物。经价格鉴定,涉案的苹果4S手机价值人民币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覃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的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覃某、王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故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覃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责令三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阿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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