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偷现代工艺品瞄上村中古木门 两盗贼专盯艺术品
近日,平阳法院审结了两起盗窃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是两个颇具“文艺范儿”的盗贼,他们专偷艺术品。
其中一个姓谢,他将喜爱的现代工艺品偷回家“欣赏”。
另一个姓杜,买雕花柜门不成,便伙同另外两人凌晨“自取”。
他爱现代工艺品
先后四次盗窃
谢某,20岁,河南太康人。
今年初,谢某到平阳务工,寄住在熟人的出租房内。该出租房的一楼是仓库,房东在仓库内存放着大量的现代工艺品。谢某说,他无意间看到后,十分喜爱这些工艺品,决定“拿”一些回家好好“欣赏”。
5月至7月期间,谢某先后四次进入仓库偷窃现代工艺品,一共盗走8个,价值人民币450元。
7月28日,谢某因形迹可疑被警察盘问,惊慌之下主动交代了自己偷窃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谢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后能自首,并能积极退赔经济损失及取得失主的谅解,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他看上雕花木门
凌晨上门“自取”
杜某,43岁,平阳麻步人。张某和曾某均为苍南灵溪人。
杜某看上平阳水头一户人家的雕花柜门,提出花钱买下来,不料这户人家不愿意将祖辈传下来的木柜卖掉。
7月14日凌晨,杜某联系张某、曾某,由曾某骑一辆三轮车,去雕花柜门的主人家里,欲将事先看中的一个古木柜偷走,最后因木柜太重,无法移动而未得手。
因杜某对这一带比较熟悉,他决定继续到南雁镇寻找作案目标。
杜某等人在南雁镇的一个村子里停下,以夜色为掩护,专找古老的雕花木门。他们先盗走一户人家木门上的两块金镪二片人物花板和两块金色四片人物花板,得手后,又窜至另一户人家,欲将木门上两块黑色二片人物花板偷走,但被主人发现。随后,曾某被群众当场抓获,杜某、张某案发后投案自首。经鉴定,上述雕花柜门价值人民币31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杜某、张某、曾某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鉴于杜某、张某犯罪后能自首,曾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该案中存在犯罪未遂的情节,部分赃物已被追回返还失主,均依法和酌情对三人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三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