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大意司机在高速上忽视这个细节,导致......
近日,浙江高速交警总队嘉兴支队开展了“严规矩、治乱象、除隐患”系列整治行动,对辖区内违章停车、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客车超员等不良交通陋习开展了严厉打击。
4月18日21时24分许,在S12申嘉湖高速湖州方向58公里乌镇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两车事故,显示了此次整治行动的必要性。
卢女士驾驶浙F号牌黑色大众轿车,一行五人由舟山回桐乡,车上其它四人是卢女士表妹,表妹的儿子、表弟的女儿,自己女儿,表妹坐在副驾驶位置,三个小孩坐在后排。车上五个人只有坐在驾驶员位置后排的表弟儿子未系安全带。
车子行驶至S12申嘉湖高速湖州方向58公里处时,坐在后排的三个小孩子一直打闹,在第一车道正常行驶的卢女士打算把车靠边停在了路肩上,教育一下三个小孩。不料, 卢女士错把第三车道当做硬路肩,于是直接把车停在了第三车道内。行车记录仪显示,在卢女士把车停在第三车道9秒后,就被在第三车道行驶,躲避不及的皖N号牌红色重型半挂车“追尾”。事故造成,黑色大众后排三个儿童不同程度受伤,车辆严重损坏,货车轻微损坏。 三个小孩,除坐在驾驶员位置未系安全带的陈某表妹的儿子,头部、腰部受伤较重,需要留院复查外,其他两个小孩伤势轻微均已出院。
在事故现场,红色半挂车驾驶员李师傅称,当时自己行驶在第三车道,发现前方在七八十米位置停着一辆轿车,虽然采取了避让,但李师傅担心挂车上装载的未固定的挖掘机倾翻,并未采取紧急避让措施。经现场勘察李师傅采取避让措施,距离两车碰撞位置只有22米左右,并未有驾驶员李某所宣称的七八十米。
最终,民警认定,黑色大众轿车驾驶员卢女士因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过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处200元罚款,记6分;红色半挂车驾驶员李师傅因未按规范操作安全驾驶的过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后,轿车驾驶员卢女士对此次事故还心有余悸说:“经历这次让我记的很牢固,高速上不能让小孩不系安全带,这次事故是一个很大的教训。”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司乘人员车辆在道路行驶中,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
全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刘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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