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莲都安置房来了!2900 元/平!
来源: 莲都区金港公寓安置房申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金港公寓安置房申购报名公告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实施意见》(莲政发〔2008〕15号)、和 《丽水市莲都区金港公寓安置房申购和管理办法》(莲政办发〔2020〕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莲都区金港公寓安置房(以下简称“安置房”)开始受理购房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房位置
位于大港头镇河边金村。
二、户型面积、套数
安置房为多层公寓式住宅,共有160套安置房,其中120平方米以上 8套;110-120平方米 24套;100-110平方米6套;80-100平方米 56套;60-80平方米42套;60平方米以下24套。
三、购房价格
安置房政府基准价为:2900 元/平方米。安置房实际售价以政府基准价为基础,先根据朝向因素进行调节,后按层次调节。朝向价格调节标准为:每幢安置房座落在东首的加120元/平方米,座落在西首的加60 元/平方米,其余的不加减 。层次差调节标准为:一层为基准价,二层至顶层每层递加60元/平方米。储藏间和地下车位价格为:储藏间1450元/平方米,地下车位40000元/个。
四、申报时间
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8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购公寓安置权。
五、申购对象
安置房申购对象为大港头镇均溪村黄田自然村、西斜自然村,根据莲政发〔2008〕15号文件及其相关政策补充规定,自愿以自然村为单位实施搬迁,并按要求完成旧房拆除享有异地转移安置扶持政策但尚未安置的搬迁对象。
六、申报程序
1、符合申购条件并有意申购的对象,由户主或代表到大港头镇人民政府报名;
2、领取并填写《丽水市莲都区金港公寓安置房申购报名表》,经村委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持《丽水市莲都区金港公寓安置房申购报名表》、全户户口簿、身份证,于2020年5月8日前送交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七、其他规定
1、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但购买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
2、申购对象须严格遵守莲政发〔2008〕15号、莲政办发〔2020〕1号 文件规定。
3、申请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是共同申请人,一个家庭多本户口簿且已有户主提交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再以申请人的身份重复提交购房申请,如经发现弄虚作假重报多报的,取消该家庭所有成员的购房申报资格。
特此公告
莲都区金港公寓安置房申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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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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