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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户口新政来了!5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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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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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嘉兴户口新政来了!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昨天,省公安厅正式发布《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嘉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我市将同步执行该新政策。

从5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对农村分户政策有所放宽。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户。

嘉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 董永明:

农村分户,我们原来2018年市政府出台的规定,还是有限制性的,现在不需要村、社区同意,不需要办理财产公证等,相比原来更宽松,我们以前的农村分户各地还有具体的细则,现在按照新的省规是从新从宽。

此外,《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明确放开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杭州市城区除外)。此前,在嘉兴,父母和城镇地区子女实际居住在一起,可以投靠落户,但是有年龄限制。

董永明:

新的省规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只要实际居住在城镇,就可以凭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浙江省居住证、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申报户口投靠迁入登记。不受年龄限制,原来男的是60周岁,女的是55周岁,现在你只要在嘉兴城镇实际居住的,原来一般限制必须要到退休年龄才能投靠。

从5月1日起,还将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pdf

文/嘉广集团交通经济广播 记者 钱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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