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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忠强调:以改革精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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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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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下午,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海峰的陪同下,深入桐乡市部分村庄实地考察,并与当地干部交流座谈,围绕“三治”工作展开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德治、自治相互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载体,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调研期间,王辉忠深入凤鸣街道联庄村、高桥镇越丰村,实地考察了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等基层治理平台,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联庄村,王辉忠实地考察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法律工作站等地,听取了村干部关于法治讲堂、三级法律服务团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进行了交流。在法律工作站,得知在这里值班的小钱是一名律师时,他饶有兴趣地问:“到这里开展法律服务多长时间了?平时都处理了一些什么样的案件?哪一起案件让你印象最为深刻?”小钱一一作了回答。王辉忠接着问:“在基层做法律服务工作,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小钱说:“感受老百姓很相信律师,相信法律。”

  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越丰村的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不仅调动了百姓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也让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百姓心中的信仰。在越丰村考察时,镇干部表示:“要做好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充分发挥‘三个团’的作用,必须首先发展好经济,其次让百姓这个主体参与进来,真正把老百姓的呼声当回事。”王辉忠对越丰村以“三个团”推动“三治”工作的实践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桐乡市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实际,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建设“三位一体”的新路子,着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以自治添活力,建立了100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发挥群众中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完善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和群众民主议政平台建设,推动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地考察结束后,王辉忠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桐乡市及桐乡市部分镇、街道关于“三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他指出,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依托。要坚持以法治引领基层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推动基层发展、维护基层稳定。要发挥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五有市民”、“四好家庭”等群众性道德创建活动与文化活动弘扬公序良俗,夯实法治的道德底蕴。要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自治组织作用,实现基层事务的自我管理。要运用现代法治理念凝聚群众共识,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有序参与社会事务,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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