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工作不力者将被严肃追责!明确16种追责情形 本月15日起实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拼的是落实力度,比的是最终成效。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纪委机关联合出台的《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16种追责情形,强化创城责任,确保各项创城任务落到实处。
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对“两区两委”和市属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创城工作进行到哪里,督导考核就跟进到哪里。
《办法》指出,实施创城工作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有错必纠、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精准问责。对在创城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创城工作职责,违反创城有关要求,影响创城工作顺利进行,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后果的责任单位、人员,重点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明确,对市领导督查、批示的事项,市创建办下发的抄告单、督查单,在规定时间内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又出现明显反弹的;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工作安排、任务清单未按要求落实的;未落实创建点位、片区责任制的;专项工作、集中行动牵头及配合部门敷衍拖延,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开展的;在创建工作中因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或举报的环境脏乱差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等16种情形予以追责。
《办法》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政务处分或纪律处分等七种方式。同一情形已被责任追究,工作推进依然不快、成效不明显的,或年度内,同一单位(系统)创建工作多次被责任追究的,将加重处理。
各县(区)管委会创建办、专项工作组、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将结合日常督查工作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今年是决胜之年。
记者昨从市创建办获悉,从本月全市创城工作实地考察项目测评情况通报看,当前, 环境卫生和秩序问题比较突出,路面保洁、车辆乱停、跨门经营、渔农村交通路口乱象等一些薄弱环节未得到彻底根治,部分点位存在点位长履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市创建办组织5个测评组对“两区两委”、18个专项工作组、9个城区街道、12个渔农村乡镇(街道)分四个层面开展实地测评,共测评了24个项目206个点位。
从测评失分内容看
环境卫生和秩序问题比较多,街面上的环境卫生和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街面秩序,相比以往有比较明显的退步。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桶身脏污、桶盖未盖、分类标识破损等现象在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普遍存在,卫生死角仍有存在。主次干道上车辆乱停,特别是非机动车拉线充电现象又大量出现,部分沿街店铺“三包”制度流于形式,跨门经营仍有发生。
消防管理不到位,一些居民小区、学校、建筑工地、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消防设施被遮挡、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设施不健全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未及时设置。
市创建办于5月6日至9日组织人员对城区30个集贸市场及周边背街小巷和12个渔农村乡镇(街道),共计288个实地测评点位进行月度暗访测评。
测评的12个渔农村乡镇中,
虾峙镇得分最高。
从测评的具体项目看,平均失分最多的为乡镇主次干道(含公共厕所),平均失分率最高的项目是交通路口,失分率超过10%。
据介绍,乡镇交通路口的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车辆、行人没有各行其道、非机动车逆行以及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背街小巷的零星垃圾、垃圾未及时清运、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现象较为严重,部分街巷存在乱涂写、乱晾晒、未牵绳遛狗现象。
部分乡镇政府周边及行政村散落垃圾、杂物乱堆放比较常见,个别垃圾桶分类标识不规范。集贸市场成片垃圾、占道经营较为常见,并存在流动摊贩现象。部分乡镇政府的部分公益广告缺失陈旧,个别公益广告宣传出现错误,部分综合文化中心没有向居民开放。
市创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可能会提前到来,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查漏补缺、督察整改,以“任何时候都经得起检验”为创城工作要求,继续压实各区块、责任单位、点位长、点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问题清零销号。
记者:曹玲 编辑: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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