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黄标车通行证停止使用 交警环保联合整治黄标车
“麻烦您靠近停车。”昨天下午3时20分,一辆浙FI9576牌照的白色江铃福特全顺汽车行驶到建国路环城北路路口时被交警拦下。据交警介绍,这辆车是“国II”柴油的黄标车,在市区范围内禁行。最后,司机方师傅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昨天是嘉兴首个黄标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嘉兴市交警部门联合环保部门成立执法小组,在市区禁行区域路口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对闯禁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宣传、劝导,并对相关车辆进行现场尾气监测。
除了路面整治,交警部门还主动上门排摸辖区的重点企业,尤其是运输、危化等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在“三联储运”公司,公司办公室主任黄女士告诉记者,目前,该企业共有70多辆车,其中有15辆黄标车。通过前期工作,已有5辆完成报废,今年底还将再报废4辆。剩下的6辆也将在明年逐步淘汰。“政府出了补贴和奖励政策,我们当然积极响应。”
据介绍,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却未办理注销手续或连续三个验车周期未检验的车辆,经公告之后,车主仍不去办理注销手续的,将被实行强制注销。对机动车所有人名下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黄标车不去办理注销手续的,其新车上牌等车管业务将被限制,也就是说买了新车也不能上牌照,如果有其他的二手车也不能过户交易等。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15日起,原来办理的黄标车通行证停止使用,外地货车临时送货的只允许在非禁行时间进入通行。嘉兴市区范围三环西路(320国道)——三环北路(320国道)——三环东路(新07省道)——长水路、南江路、由拳路以内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同时,嘉兴市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建制镇也禁止黄标车通行。
从10月1日起,嘉兴市已开始受理黄标车淘汰申请。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按汽车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补助。同一车辆,在今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明年1至6月期间申请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明年7月至12月期间申请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固定班线营运客车(含公交车)、集装箱车等在明年底前淘汰追加相应补助。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不再享受补助。
需要提醒的是,要办淘汰手续的车主,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或公安出具的车主信息单)、委托书,营运客车、集装箱车,还需要提供经交通部门审核道路运输证;槽罐车,先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槽罐车报废手续,然后到黄标车淘汰受理点办理。
目前,市本级有两个黄标车淘汰回收公司可受理相关服务,地址:余新工业园区,电话83152592、83152597;桐乡大道万国路往北到底,电话8315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