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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无精症丈夫暗示妻子借种 得子后向妻索赔80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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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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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两年后被诊断为“无精症”,看了很多医生仍不见好转,这时,他的妻子却意外怀孕了……

  孩子到底是他亲生还是他授意妻子借种而生,夫妻俩各执一词,最终闹上法庭。日前,瑞安法院陶山法庭开庭审理该起扑朔迷离的案件。

  他说,他一直认为孩子是亲生的

  老高,四十岁不到,略显老气。这是他第二次当被告了,原告依旧是他的妻子小何。去年,小何提出离婚时,孩子还小,经办法官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小何撤诉了。可不到一年,小何又提出离婚。

  老高说,他和小何是自由恋爱的,结婚之后感情很好,但就是怀不上孩子。刚开始,一直是小何去做检查、调理身体;两年后,老高不情愿地去了医院,一查,结果问题真出在他身上,他被医生诊断为“无精症”。老高说,那几年,夫妻俩跑了很多医院,温州的,北京的,上海的,连电线杆上的“老军医”也试过了,每次带着满满一袋药和希望回来,可终究还是落了空。

  2005年,夫妻俩收养了个女孩。自从有了女儿后,夫妻俩就没有再想生孩子这回事。直到2010年,小何突然怀孕了。2011年孩子出生后,全家人视若珍宝。可谁知,随后小何提出离婚,一家人去做亲子鉴定时发现,这孩子真不是老高的!“我一直认为这孩子就是我亲生的!”老高说。

  她说,孩子是他让她去“借种”的

  小何比老高小两岁,看上去年轻很多,衣着也很时髦。她说,当时确定老高没有生育能力后,夫妻俩去收养了个女孩。但老高对于没有儿子这件事仍然耿耿于怀,并多次暗示小何去“借种”。小何说,她的精神压力很大。后来,她在醉酒的状态下与一名男子发生了一夜情。结果就那么巧,她怀孕了。“当时我要打胎,老高不让,还很积极地办理二胎准生证。”

  庭上,小何怎么也不肯说那个男人到底是谁,也否认之后与那个男子有所联系。

  法院判决,酌情返还部分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法庭上,老高提出80万元的高额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他认为,小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生子,并欺骗他代为抚养他人子女,致其精神受到伤害,在其亲友面前抬不起头。小何则认为,与他人有一夜情确是她不对,但老高一开始就知道,所以她愿意返还这两年儿子的抚养费用并适当地补偿老高。

  “我同意离婚。但精神损害赔偿我是一定要坚持的,我就要一个说法。”在调解阶段,老高的态度很坚决,“我一直受她蒙蔽,借种根本是不可能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高婚后即经诊断为“无精症”,后经多年就医治疗未愈,而小何却在2011年生育一子。基于其身体状况,在至今未经检查确认已恢复生育能力的情况下,老高辩称其一直认为孩子系其本人亲生,且从未探究孩子与其亲缘关系存在与否,该辩解显然不符常理。所以,老高辩称小何故意隐瞒事实,并致其非自愿抚养非婚生儿子的事实,法院不予认定。

  同时,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小何所述其与他人怀孕生子系老高事先默许并授意,法院认为,小何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怀孕生子,有悖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亦有违善良风俗,故判决双方离婚。小何在酌情返还部分抚养费用的同时,支付老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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