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杀母,10岁孩子成“孤儿”
近日,安徽阜阳女孩小雯(化名)收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这是来自“干里之外”的舟山检察官们对她的帮助。
如今,在经历母亲被害、父亲服刑的重大家庭变故后,10岁的小雯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渐渐走出阴霾,并默默激励自己要好好学习,积极向上。
父亲杀母自首,10岁女孩成“事实孤儿”
2017年的一天,我市某工业园区暂住房内,小雯的父亲张某与妻子因生活琐事再生争执。盛怒之下,张某拿起一根方木击打妻子头部,妻子受伤倒地。张某认为妻子已死,怕被发现,将妻子尸体藏匿,一藏就是两年多。
去年底,张某回老家安徽阜阳过年,将此事告知父母,在父母劝说下,张某投案自首。
今年2月,案件移送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中, 检察官发现这个特殊案件的背后,有着一个亟需救助的“事实孤儿”,这条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到市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
母亲被害,凶手却是亲生父亲,年仅10岁的小雯没了家。 孩子的生活如何保障?心理创伤如何抚平?成为办案检察官的头等大事。
疫情影响,开启“云”办案程序
办案检察官在确认小雯符合“事实孤儿”的身份后,开始着手调查,然而, 孩子远在900公里外的安徽阜阳的一个小村庄。
受疫情影响,小村实行封锁,小雯和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出不便,更无法到舟山提出司法救助的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虽是疫情期间,可未成年人的救助不容迟缓。”
为确保这次跨省救助的及时精准,市检察院立即启动“云”办案程序。他们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与小雯的爷爷奶奶进行充分沟通,指导他们进行司法救助申请,依法启动救助程序。
经多次线上沟通,检察官核实了小雯的生活、学习情况, 目前,小雯由爷爷奶奶抚养,全家靠爷爷在工地打零工为生,生活十分因难。
检察官还了解到,发生变故后,孩子变得沉默寡言。于是,检察官还联系了小雯学校的班主任,希望老师对小雯多加关注鼓励她努力学习,并加强心理疏导。
两地三院齐发力,孩子收到司法救助金
尽管检察官在电话里作了详细指导,但因两位老人文化程度有限,提交的申请材料仍有很多缺漏。
受疫情防控影响,检察官无法赴实地调查。眼看办案期限临近, 舟山市检察院随即启动异地协作机制。一场两地三院之 特殊的“跑零次”救助就此展开。
舟山检察官联系到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该院接到求助后,迅速指导所辖基层院,深入小雯所在村镇,向村干部、监护人核实家庭经济等情况,制作调查笔录反馈给舟山方,确保了特殊时期异地司法救助的顺利进行。
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接力下,小雯于近日收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远在安徽的她和爷爷奶奶感动不已。
“我儿子犯错,孩子失去母亲整个家都要塌了,没想到这个时候舟山市检察院提供救助,有机会一定到舟山当面感谢。 ”小雯爷爷特地来电表示感谢。
市检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虞丹阳表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既要物质帮助,也要神抚慰;既要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也要安排好未来学习成长。
“我们会继续关注小雯一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集合更多力量,帮助孩子尽快走出阴霾,积极面对未来生活。”
此次,我市检索机关在对家事案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救助时,既实现“应救尽救”,又实现“跑零次”,确保了国家司法救助及时落实至实处,实现救助利益最大化。
记者 朱丽媛
通讯员 夏梦 钟玲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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