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程老板争吵工程师怒烧图纸 开车撞民房又烧车
被公司派往平阳监工的工程师袁某,因为与工程老板争吵而恼羞成怒,焚烧了所有的施工图纸,后在驾车回诸暨的途中又撞毁他人房屋,暴怒之下点火烧车,所幸在未发生更大危险前被村民制止。日前,袁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记者从平阳县检察院了解到,袁某是绍兴市诸暨人,在诸暨一家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担任工程师。不久前,他被公司派到平阳县水头镇负责一处敬老院工程的监工工作。
10月13日晚上,因为工程验收中的一些原因,袁某和工程老板发生了争吵。次日早上5点多,袁某起床之后越想越气不过,就独自去工地办公室找出工程施工以来的全部图纸,丢在地上开始焚烧。
等到图纸上的火将近熄灭时,袁某便回到住处驾驶自己的轿车准备回诸暨。车辆途经57省道麻步段时,由于对向车道驶来一辆轿车开着远光灯,袁某一下子无法看清前方路况,他的轿车就冲下路边的斜坡。当时车速较快,袁某的车撞入附近一间民房,将前屋檐下的墙撞塌了。
由于袁某患有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恼羞成怒的他难以立刻做好情绪管理,就将怒火发泄在自己的车子上。“这个破车这么没用,撞一下轮胎就没气了。”袁某一边嘀咕着,一边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打开油箱盖点燃其中的汽油。接着,他又去后备厢拿出两条裤子,点燃后扔进了车厢内。袁某就面无表情地看着车辆慢慢被火吞噬,随后被几名赶来的村民发现,当场制止之后送往派出所。
经办检察官认为,虽然袁某意欲烧毁的是自己的车子,但车子当时已经撞向他人民房的一楼内。若车子发生燃烧或爆炸必然会危及民房主人一家及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此,袁某客观上已对公共安全造成侵害,涉嫌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