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诞生地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 杭州启动十大法治惠民行动
昨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校学员围成“法”字图形,营造国家宪法日宣传氛围。通讯员 裘永晓 记者 李忠 摄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这一天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日前,杭州13个区、县(市)司法局联动,启动了“十大法治惠民行动”,以此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首个国家宪法日杭州特别行动
在寒风中“摆摊”不到一小时,拱墅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陆易辉就接待了20多位前来咨询报名的“法律受援人”。
面向杭州市寻访1000名法律受援人,为他们提供法律体检、化解法律问题、讨回辛苦工资、提供义务调解、免费司法鉴定等有针对性的服务。日前,市司法局牵头、13个区、县(市)司法局联动,启动了“十大法治惠民行动”,以此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开展‘十大法治惠民行动’,既是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出击、服务群众的一场重头戏,也是让法治更深入人心、服务更接地气的创新举措。”市司法局长吴声华说。
寻访1000名法律受援人,登录“杭州司法”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即可获取具体报名条件及报名电话,报名将截止到12月15日。
宪法纪念馆呼之欲出
早在2008年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就有省政协委员向大会提案组建议,在杭州设立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纪念馆,抢救和珍藏宝贵的立宪资料。近年来,这个提议受到越来越多的呼应,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也为其提供了重要契机。
不久前,市有关方面已经对建设宪法纪念馆事宜进行了调研,目前正在制定前期方案。“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在杭州建设宪法纪念馆的可能性很大,”有关人士透露。
让宪法权威深入人心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党: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的现实需要。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尊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郑磊:国家的形和神来源于宪法,它是一个国家的设计蓝图,就像一张“准生证”。而杭州作为宪法诞生地,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国家的“出生地”。
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石东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凸显宪法在国家法治体系中根本法、最高法的地位、性质和效力,弘扬宪法确立的维护和保障人民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价值目标。
杭州:新中国首部宪法诞生地
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主席率宪法起草小组到达杭州,住进了位于西子湖畔的刘庄一号楼,办公室则设在北山街84号大院内30号。从此,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正式在这里启动。
到1954年3月15日离杭返京,宪法起草小组历时2个月又18天,圆满完成宪法草案的起草任务。刘庄,当之无愧见证并旁观了这场举世瞩目的历史性商定,杭州也因此幸运地载入了中国宪法史。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以全票赞成而诞生,时称“五四宪法”。
这是刘庄的荣耀,也是杭州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