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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宪法融入百姓生活 教育部要求开展宪法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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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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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江晚报记者 王曦煜)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

  宪法的“宪”字,古已有之,悬法示人曰宪。但对于宪法,民众大多依然感到陌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说,很多人对宪法的认识仅仅是文本的理解“国家根本大法”,设立国家宪法日正是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生活、融入社会,成为人民手中的法宝。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宪法日的出现,宪法将更快地从文本走进每个人的生活。

  就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人博教授的愿望:宪法像毕业证,它记载了学业的结果,拿在手里若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那这个民族就毕业了。

  教育部要求开展宪法晨读

  2007年一份关于公民宪法意识的调查中,当被问及与公民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是什么法律时,76%的被调查者回答为民法,3%的人选择是刑法,7%的人回答为行政法,10%的人回答是宪法。

  对于宪法,中国民众大多依然感到陌生。

  但是这一情况正在发生改变。

  教育部此前规定,中小学要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还鼓励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

  12月1日清晨的升旗仪式对山东省青岛第三十一中学的学生来说多了一项特别的内容--教授“思想品德”的老师许珂明在仪式上讲授了宪法知识。“很多中学生都觉得宪法是国家层面的,离自己生活很远,”许珂明说,“其实,宪法和他们息息相关,比如,他们正在接受的初等义务教育就是宪法规定的。”

  不仅要让宪法走进歌曲、走进学校、走进生活,更重要的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激活宪法的功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专家廉希圣说。

  法院直接用宪法保护百姓权利

  中国宪法历经四部,用60年时间逐渐融化2000多年封建制度冰封的“人治”传统观念。如今,宪法在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活中日益“激活”。

  林来梵说,设立国家宪法日与其说是制度建设,不如说是文化建设。让人民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最终社会将形成一种宪法文化。

  这些年,用宪法来捍卫自身权利的例子已经开始出现了。

  在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这个以古代雷池所在地而闻名的小城,52岁的农民宋新元因为迈出了“越雷池一步”,以民告官而闻名中国。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民,为了维护家乡环境不受污染而将安徽省环保厅告上法庭。他认真学习宪法。他说:“我只是在拿起宪法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一个尽到应尽义务的中国公民,我没有什么好怕的,更不会退缩。”

  200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沿用宪法有关公民教育权的规定,让被盗用名字上学的普通女工齐玉苓向当地教育部门讨回公道,成为中国第一起将宪法性权利直接作为法院裁判依据的案例,被看作开创法院引用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先例。

  在宪法的阳光下体面地生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表示,“宪法的实施不只是一套技术,更是一种价值和理念。通过宪法的实施,要构建一种公共生活,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宪法的实际意义,能够在宪法的阳光下获得尊严的、体面的生活。”专家表示,设立宪法日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具体体现。

  近日,各地司法部门将举办多种活动迎接国家宪法日。比如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在“新浪微博”上发起“参加网络普法有奖知识竞赛赢取50元话费”的活动。

  “拉近宪法和老百姓的距离,一方面要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廉希圣说,“另一方面,要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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