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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完成 明年3月1日起实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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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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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5号

  温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已根据地价管理有关规定,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基准地价正式实施前,涉及国有划拨土地转出让的,出让金收取标准仍按原办法执行。市政府将于近期对拆迁安置房和其他个人住宅用房等涉及划拨土地转出让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新的出让金收取办法,与本基准地价同步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2日

  基准地价的含义和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内商服、住宅、工业等各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作为城镇土地市场的指导性价格,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显化土地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也是宗地地价评估的依据之一。

  目前市区现行的基准地价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目前温州市实行的基准地价体系经市政府批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间距今已过8年多。这期间市区的城市框架和地价均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因此启动了新一轮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的主要工作过程有哪些?

  答: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1年启动,整个工作过程经过了项目招投标确定技术承担单位,市场样本调查与资料收集、整理、测算,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听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等过程。在整个工作过程中经历了温州市房地产市场的较大幅度的波动。目前,温州市的房地产市场可以说已经基本平稳,经10月27日的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新的基准地价进行公布并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请简要介绍下本轮基准地价与上轮基准地价对比存在哪些变化?

  答:本轮基准地价与上轮基准地价相比较,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基准地价的基准条件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开发利用的强度逐渐提高,本轮基准地价基准条件较上轮的基准条件更加节约集约。例如,上轮商业用地的容积率为2.0,本轮调整为2.5;上轮中心城区外的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本轮调整为2.0。

  二是各级别土地的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众所周知,近年来温州市的城市框架不断地拉大,土地利用的开发状况发生了变化,这就势必导致各级别的土地范围发生变化,因此本轮基准地价对各级别土地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

  三是价格水平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价格水平上看,商服、住宅、工业不同用途的价格水平均产生了一定幅度的上涨。

  四是用途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上轮基准地价涵盖的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和工业三种用途,本轮基准地价除商服、住宅和工业外,还增加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等用途的基准地价,另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增加了划拨土地和地下空间的基准地价。

  本轮基准地价的实施会对群众的哪些方面产生影响?

  答:基准地价是政府的宏观指导价格,与群众直接相关的,就是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划拨土地转出让补缴出让金的变化。对这个问题,市政府已经关注到,并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收取办法,将于2015年3月1日与新基准地价同步实施。新的办法总的思路是将划拨土地转出让时,土地出让金收取的标准与基准地价脱钩,对拆迁安置房等个人住房上市交易涉及划拨转出让的,出让金收取标准将与现行的收取标准保持基本平衡。

  目前土地已经是出让的,上市交易时会涉及出让金的问题吗?

  答:已经是国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交易过户不涉及土地出让金问题,不受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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