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国有资产 瑞安原副市长冯康锐一审被判无期
瑞安原副市长冯康锐身为三家国企的老总,和两个儿子及手下合谋导演了两幕侵吞国有资产“大戏”,贪污金额高达3487万多元。昨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康锐等5人贪污案作出一审宣判:冯康锐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冯康锐,现年68岁,曾任瑞安市副市长等职,案发前系中盛公司总经理、温州中瑞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总经理、温州中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公司”)董事长。
昨天,冯康锐身穿某医院病服站在被告席上,一旁有他儿子冯熠,以及手下王鑫和参与“侵吞大戏”的同伙王立平、任立贤等人。冯康锐的次子冯燏因身患重病,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8年,冯康锐、王鑫及冯燏通过对中瑞公司在江苏的一地块进行操纵,侵吞国有资产价值487.25万元。2002年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中盛公司划归温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冯康锐得知自己主管的上述公司即将被温州农投集团接管后,即起意侵吞公司资金。
2012年10月的一天,经冯熠牵线联系,冯康锐与其儿子冯熠,以及任立贤、王立平等人合谋,以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合同的方式,将中盛公司巨额资金套出,并以中盛公司违约为由将3000万元资金予以占有。
法院认为,冯康锐背信在国有公司任职的职责要求,伙同王鑫,利用冯康锐等人职务上的便利,以实行承包的名义,将自己的儿子、王鑫作为收购方,违规低价受让其所经营的国有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同侵吞国有公司资产;冯康锐还与冯熠、王立平、任立贤勾结,利用冯康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公司资金,冯康锐、冯熠、王立平、任立贤、王鑫等人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中,除冯康锐获无期徒刑外,冯熠、王立平、任立贤、王鑫等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2年、11年及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