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柬埔寨新娘嫁丽水剩男 国际红娘组织偷渡成囚犯
昨天下午,龙湾法院对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作出宣判。被告人马某、王某,多次伙同他人假借旅游签证的形式,组织70多名柬埔寨姑娘入境与丽水男子结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和5年半。“国际红娘”咋成了阶下囚呢?
接柬埔寨新娘 嫁丽水剩男
马某,40岁,临海人,曾和妻子叶某(另案处理)在丽水经营婚姻介绍所。王某,48岁,宁波奉化人。
2012年下半年,叶某通过经常在柬埔寨走动的周某(另案处理),帮助其哥哥娶到一名柬埔寨新娘,同乡人知道后,就让叶某帮忙介绍柬埔寨新娘。叶某将这个消息告诉周某时,双方一拍即合,做起介绍“柬埔寨新娘”的中介业务。
几个人的分工是,马某夫妇在丽水负责联系有娶妻意向的“剩男”,周某在外负责联系柬埔寨女子,然后通过视频等方式,安排双方相亲。视频相亲时,遇到语言不通的问题,通常由居住在柬埔寨的王某在一旁做翻译。若相亲双方都表示满意,男方将预付定金。之后由周某、王某二人带着一批柬埔寨女子,以旅游为名办理签证,分别从龙湾国际机场、上海浦东机场进入中国境内。相亲男女双方正式见面后,若感觉合适,女方就会留下来。每次介绍成功后,马某夫妻收取1000元的中介费,对剩下的介绍款,在确保柬埔寨女子不回国的情况下,全部交给周某。
在此过程中,马某夫妇累计组织70名柬埔寨籍女子入境,非法获利7万元。王某带领32名柬埔寨姑娘入境,共获利1万元。
去年8月17日,王某带领一批柬埔寨女子从龙湾国际机场入境时,连同来迎接的马某,一并被警方抓获。
以为做了好事 却是犯了罪
今年4月4日,龙湾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马某和王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一案。
法庭上,马某和王某的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马某的律师说,公诉机关认为以结婚为目的的度假游就是偷渡,那么那些借旅游名义去国外赌博、私会小三的人也要算偷渡了吗?
对此,龙湾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马某和王某明知他人为柬埔寨籍女子以虚假事由骗取入境证件、组织不具有合法入境资格的柬埔寨籍女子入境,仍积极参与。其中,王某还带领柬埔寨籍女子非法入境,其行为已侵犯了国家国境管理秩序,符合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昨天下午,当法院宣判结束后,法庭上的王某哭着说:“我是打下手的,对我的判决太严重了。”
旁听席上,马某的亲属说:“马某积极为丽水的大龄男青年解决人生大事,本来是一件好事,怎么就被抓去坐牢了?”马某的亲属还说,如今,嫁到丽水的柬埔寨姑娘们,生活得都很不错,不少已经生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