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发布 嘉兴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昨天,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在日前省文明委下发的《关于2014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情况的通报》中,嘉兴市以896.17的总分再次喜拔头筹,实现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发展,8月25日至9月5日,省文明委委托第三方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对全省11个设区市组织开展了2014年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其中包括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获得城市杭州市、宁波市和嘉兴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绍兴市、温州市、湖州市,及其他地级市台州市、舟山市、丽水市、金华市和衢州市。测评采取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在未告知当地的情况下,随机抽查暗访了各市城区主要媒体、重要地段、重要场所的公益宣传、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并在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居民小区等地对当地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从此次发布的测评结果看,嘉兴得分为896.17分,其中公益宣传262.87分、公共环境314.9分、公共秩序92分、公共关系100分、市民评价126.4分,在参与测评的11个设区市中,综合排名和公共关系单项得分均位居第一,公共环境、市民评价两个单项得分在全国文明城市及提名资格城市中位居第一。
“较去年通报结果相比,嘉兴市城市文明程度有较大幅度提高,无论是从综合成绩来看还是从部分单项成绩来看,得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特别是综合成绩和公共环境单项成绩分别比去年高出90.68分和73.9分,公共关系更是以满分100分的优异成绩位居单项榜首。”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复评之年,也是嘉兴市实现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关键之年。年初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单位的通力协作及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中,嘉兴市全面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文明旅游、家风家训等重点工作。“市民素质提升”和“城市形象提升”两大工程,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传统文化传承、市容环境洁净、市场秩序整治等“八八行动”全面推进。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反映居民生活质量的公共环境取得较大改善,体现公众文明程度的公共秩序得到明显优化,展示社会和谐水平的公共关系进一步融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突出,得到了省测评组的充分肯定。
“尽管在此次测评中,我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嘉兴市文明创建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从此次考核得分来看,嘉兴市公益宣传的先行先试优势在其他城市的学习和借鉴中明显缩小。公共环境方面,仍存在一些“反复抓、常反复”的问题需要解决。公共秩序方面,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乱停车、闯红灯、违规行驶仍是主要扣分项目。
“测评成绩的发布并不意味着创建工作的停滞。以存在问题为新导向、新突破,嘉兴市还将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着力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稳扎稳打地提升嘉兴市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央文明委还将对嘉兴市荣获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进行首次复评,嘉兴市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