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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 男子撒泼打伤民警获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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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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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男子当众撒泼,公安民警前来维持秩序,他竟扬言砸警车并打伤公安民警。

  11月18日,鹿城法院宣判一起妨害公务罪案。

  31岁的李某是浙江永嘉人,初中文化,曾因妨碍公务行为于2005年4月14日被行政拘留。今年7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李某在鹿城区某餐厅内,就之前被辞退的事情和餐厅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称要砸店、砸人。

  两名公安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劝解。谁知,李某扬言要砸餐厅和警车,并拨打110电话称要拿机关枪扫射。

  公安民警口头传唤李某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李某不听,于是民警对李某进行强制传唤。在将其带离现场的过程中,李某撒泼,用脚踹其中一名民警的左眼部,并打伤了另外一名民警的右脸等部位。经鉴定,其中一名民警眼部软组织损伤,伤势评定为轻微伤。另外一名民警面部、颈部皮肤软组织损伤。

  另据鉴定,李某在案发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认为,李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坦白且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从轻处罚。

  鹿城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鹿城法院分析,该院今年以来共判决5起妨害公务罪案,其中4起系对抗行政执法管理活动引起的。共有10人被问刑,文化程度集中在初中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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