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角落】都上山了,聊聊呗……
最近,小编的朋友圈被这部《隐秘的角落》刷屏了~有人在剧中看到了缜密的犯罪逻辑,有人看到了友谊和背叛,还有人看到了诸多社会问题。而检察官小伙伴们正在学习《民法典》他们为剧中的一些法律问题讨论起来~
怎样成为监护人?
老陈对严良说出“我现在是你的监护人了”,小编瞬间被这位老警察点燃泪点了……那么,怎样才能成为一名监护人呢?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首先,按照剧中设定,严良是一名未成年人。严良的父亲因吸毒导致精神病症,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目测已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继续担任其监护人;
此前严良在福利院生活,可推知他的母亲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都已无法照顾他。看到老陈的文件袋里一沓文件,估计是已经获得民政部门和居委会的同意了!
老陈这位正义善良的老警察,用他的包容和爱,争取到对严良的监护权,真是这位“问题少年”的幸运!祝福这对特殊的父子!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张东升为了获得载有自己犯罪证据的存储卡,向牌姐借款24万,月息10%。后来高利贷找上门要张东升还钱,让他签所谓的“补充协议”,不签就威胁去所在单位闹。
这是啥?妥妥的“高利贷”啊!甚至还涉嫌“套路贷”呢!谁让他做了坏事,把柄握在人家手里呢?当然,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张老师倒还是可以主张不还的。
不过,剧情终了,张东升被警方击毙,所以,牌姐……
你的?不是你的?
张东升把岳父母推下山崖的一幕,估计是本剧一开始最让人惊悚的镜头了……
刚说到这家伙去借高利贷,小编心想:一名少年宫代课老师,他哪来的底气呢?细思极恐,张东升还真有底气
- 标签:我的绝色美房客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