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的路上将不再有这种车:提前报废者可获最高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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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同意报废。”近日,一辆本地牌照的变型拖拉机在六横一废品回收站完成切割,这是六横今年报废的第13辆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记者从市农机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11月底前,我市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将“清零”,提前报废的,可获最高补助2万元。
去年5月,我市启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拖拉机专项整治,严禁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从事非农业生产运输。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核准的原有737台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共扣缴、拆解、劝退(离)其中的729台,整治处置率达到98.9%;本市籍注册登记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987台,累计淘汰报废658台,完成66.7%。
“本岛范围的本市籍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去年已‘清零’。外岛还有300余台,主要分布在岱山、嵊泗、六横、金塘、桃花等地。”市农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陈洁告诉记者,按照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各县区对辖区内存量拖拉机分步分段推进报废淘汰工作, 7~9月发布公告注销到达年限的本地籍拖拉机,外省籍拖拉机及无牌证拖拉机一律依法清退;10月集中报废淘汰本地籍拖拉机;11月底前“清零”。
提前报废的本市籍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基本完整且发动机、底盘车架号齐全有效的,可按类型、使用年限、报废时间, 享受1500元~20000元不等的资金补助。
以岱山县为例, 9月底前,大中型及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12年),提前5年报废的,每台补助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助: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有交通事故、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车辆所有人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自行拆解、报废且未在注册登记地农机主管部门申请提前淘汰登记的。
去年, 全市报废淘汰上道路行驶拖拉机610台,累计补助资金419.9万元。
下步,市农机管理中心将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执法力度和频次,严格执行限行规定,确保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如期“清零”。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张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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