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16艘渔船延迟撤离,严罚!
记者日前从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获悉,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应急响应期间,普陀16艘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严重威胁渔民生命安全,在渔区造成不良影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涉事船只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8月3日傍晚,沈家门渔港,受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影响, 在外生产作业的渔船纷纷回港避风。(摄影 记者 姚凯乐)
基本情况
8月1日19时30分,浙江省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下发《关于做好热带气旋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北纬29.5度以南海域作业的渔船,于8月2日16时之前到港避风或往北驶入安全水域。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局迅速将省、市防台工作要求层层传达。
其间,我市有16艘渔船在普陀区及相关乡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多次催促的情况下,仍不听从指挥,拒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关于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安全指挥调度,擅自延迟撤离。
该16艘渔船中,11艘为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渔船综合管理服务站所属,2艘为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渔船管理服务站所属,另外3艘分别属于普陀区东极镇东青渔船管理服务站、普陀区蚂蚁岛渔船管理服务站和普陀区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
处理意见
依照有关规定, 对8月2日20时后未按要求撤离的5艘渔船每艘罚款5万元,扣船30天不得出海作业,对渔船船长给予治安拘留并记6分处理;
对8月2日16时后未按要求撤离的渔船予以全区通报,并记入防台黑名单;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未有效落实渔船安全监管责任,未严格管理辖区内渔船,导致大批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对 该街道办事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市防指办作出书面检讨。
8月3日傍晚,沈家门渔港 回港避风的渔船。(摄影 记者 姚凯乐)
据介绍,当前正值渔区台风多发、气候异常时节,如有渔船拒不服从防台指令,极易引发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全市各地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风险排查管控,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记者:刘慧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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