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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变化!今后市区商品房这些地下车库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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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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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温州房哥

◎文/编丨房哥团队

◎来源丨温州房哥

◎文/编丨房哥团队

近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与产权登记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从制度上解决长期以来人民防空 (下称“人防”)工程产权不明、维护不足、使用不当等问题。该文件将于 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截图自鹿城区政府官网

继鹿城之后, 瓯海、龙湾等预计也会跟上……

咱们先来看看,《办法》中到底哪些规定与现在的商品房地下车库有关: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建设的项目,在地块出让合同中,明确设立有关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建成后无偿划归国家所有,项目竣工后人防独立区域及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区人防部门, 并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

第十五条

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由区人防部门监督管理;投资修建的人防工程产权归建设单位(投资人)所有。

第十九条

人防国有资产平时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政府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车位,租赁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依法结建的人防国有资产内车位租赁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

通俗点来讲,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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