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州,如何申办托育机构?
托育机构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机构,主要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等服务。《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托育机构申办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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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项请你了解
办托育机构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应当符合 《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
3.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场地设施有什么要求
1.应当有 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
2.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
3.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建筑面积,参照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规定设置婴幼儿生活等用房。
4.房屋建筑由 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三部分组成。收托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当设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 母婴室、配乳室。
5.室内装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满足婴幼儿心理发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幼儿养护设施设备及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开设游戏区。
6.应当设有室外活动场地或者光照充足阳光房,配备适宜的玩具和游戏设施,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
7.应配有防暑保暖、卫生消毒、安全防护以及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办公室内应设有监控视频观察区,对托育机构内所有场所(成人洗手间及更衣间除外)进行无死角监控。
8.应当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防火安全疏散的规定,并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人员配备有什么要求
1.应当根据场地条件、收托婴幼儿规模,合理配置 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等从业人员。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应至少有1名保安人员在岗。
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数的比例
保健人员与婴幼儿数的比例
2.负责人应当具备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或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保育人员应当具有 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知识培训。保健人员应当经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 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医务人员应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 《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保安人员应当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 《保安员证》,并由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 《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
如何注册(登记)
营利性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 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 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 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 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机构服务内容。申请注册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托育园”,业务范围为“托育服务”。申请注册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区域+字号+托育+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核定为“托育服务”。
哪些托育机构需要备案
备案对象应为 经区县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或登记后,符合备案条件的托育机构。
托育机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 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迁址易地举办,或设立分支、连锁机构的,应当 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 《托育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举办营利性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举办非营利性的,提供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3.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
4.妇幼保健机构出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部门规定应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6.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多久可以批准
卫生健康部门在收齐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 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提供备案回执。材料不全的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后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监督管理
托育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各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
各区县托育机构备案咨询服务点
来源:健康湖州发布
编辑:金臻瑶
实习编辑:李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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