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好友提高信用额度将车记在他名下 他却不还了
为帮好友提高信用额度,一男子同意以好友名义购车并登记在其名下,可事后好友的态度来了180度大转弯,竟然拒绝将车过户给真正的主人。在采取停止还贷等措施无果后,该男子无奈将好友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车辆所有权,近日获苍南法院一审支持。
2010年3月,黄某选中一款奥迪A6L轿车,现金支付21万元。好友卢某知道后,以提高自己的信用额度为由,提议以自己的名义购车并办理相关按揭贷款手续。因为两人私交甚好,黄某一口答应。余款28万元共分36期支付,此后,黄某按月支付每期车贷8000元。
其间,黄某多次要求将车辆过户回自己名下,可卢某却不答应。无奈之下,黄某从2012年9月开始停止还贷以示抗议。他认为,车辆是自己单方面出资购买,也一直是自己在用,卢某只是名义上的“主人”。
今年9月15日,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登记在卢某名下的车辆为自己所有,卢某需协助其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同时,他还向法庭提交短信、通话、银行交易明细等记录,用以证明车辆系其所有及按揭等事实。
接到黄某诉状时,卢某则有另外一番说辞:2006年下半年,黄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其借款,至2010年3月,黄某共欠他约90万元。卢某要求黄某先偿还其中50万元借款,黄某同意但表示还款后没钱购车。卢某遂提出车辆算卢某购买,并登记在卢某名下归卢某所有,但车子的首付款和按揭均由黄某支付,该笔款项作为黄某偿还卢某的部分借款,并由黄某先使用车子一段时间。2012年9月,黄某停止还贷后,由卢某替黄某向银行偿还贷款56532元。卢某还表示,因黄某擅自违约,拒绝支付车辆按揭贷款,去年12月3日他在路上将黄某驾驶的车辆拦截,结果被黄某故意撞伤。卢某认为黄某诉请缺乏依据,请求法院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车辆虽以卢某名义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但车辆首付款由黄某支付,且自购车贷款之日起至2012年8月18日一直由黄某向银行偿还按揭款,并由黄某持有购车合同,车辆购买之后也一直由黄某使用至今,足以明确黄某系涉案车辆的实际购买人和所有权人。故黄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确认涉案车辆为黄某所有,限卢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黄某支付卢某垫付的购车款56532元。
法官提醒
莫轻易用他人名义购车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以他人名义购车,不论出于什么目的,这种做法都有一定风险,可能发生车辆所有权争议,也可能因交通事故被追究相应责任,会给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车主带来麻烦。为此,法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用他人名义购车,如果真以他人名义购车,应该事先做好书面约定以备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