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周庆代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26日
任命:
周庆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任命:
陈春为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屈文斌为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曦为台州市财政局局长;
阮聪颖为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
周凌华为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林红萍为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伍建利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林金荣的台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鲍宗仁的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戴国富的台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应正南的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春的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周凌华的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中毅的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学文的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牟崇华的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戴莹莹的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中毅辞去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卢小春辞去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台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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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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