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转变职能 强化监管 嘉兴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10月20日,嘉兴市正式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40个市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3875项,总体精简66.5%,体现出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并释放政府自身改革红利,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民间活力的“加法”,再创嘉兴体制机制新优势的显著特点。
今年3月,嘉兴市全面部署并组织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部门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从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入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背水一战”的气概,加大清权、减权、制权力度,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纳入职权清理范围的46个市政府部门认真梳理其主要职能及行政权力,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摸清了行政权力数量、授权依据和运行状况,共上报行政职权11552项。市编委办召集审判、财政、司法、法制、审改等系统部分行政管理和法律专业人员分成7个审核小组,历时6个多月,对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从权力名称、分类和实施依据、简政放权、有效监管等方面逐项进行严格审核。按照“三报三回”的工作流程,经各部门确认并报省编委办审核后,又通过书面和“中国·嘉兴”、“市编委办”门户网站,分别向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不包括承担内部行政管理事务的市政府办公室等6个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列入行政权力公布范围的40个市政府部门保留的3875项行政权力中,行政许可274项,行政处罚2797项,行政强制137项,行政征收47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90项,其他行政权力503项,另有部门共性权力37项。该清单具有三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简政放权力度大。取消了一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法律法规依据被废止的行政权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能够自行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行政权力,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下放了一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行政权力,市政府部门仅保留跨区域、跨流域和涉及社会稳定的行政权力44项;整合了一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等情况的行政权力。
二是行政监管得到加强。对保留的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权力标准化配置的要求,加快建立基本统一、权责一致的行政权力架构。大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进程,制定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权力运行程序、承办机构和办理期限,并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下一步还将依托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积极打造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公开每一项权力的授予依据、名称编号、责任单位等信息,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防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权力异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行政强制权力更加透明。为方便人民群众知晓并监督政府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强拆等行政强制权力,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市编委办专门编制了行政强制清单。其中行政强制措施5类121项,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6类19项,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市编委办负责人表示,清理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既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一次梳理,也是对部门权力运行情况的全面“会诊”。针对政府部门权力清理反映出有关行政干预市场配置资源、一些法律法规计划经济色彩浓重、法定办事流程繁琐等问题,市编委办已汇总并上报了86条修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建立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还将组织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查阅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可登录“中国·嘉兴”、“市编委办”门户网站,下一步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并切换至“嘉兴市阳光政务”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