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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官员帮情人做媒 情人婚后却为他生下女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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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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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一则关于“瑞安总工会官员与他人妻子厮混生女”的帖子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举报人杜先生称,2004年,当地干部黄某将冒牌“外甥女”介绍给他,并于当年结婚。婚后,黄某却经常与他妻子私会。今年上半年,经过亲子鉴定,他发现7岁女儿非自己所生,而是黄某的亲生骨肉,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瑞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证实,黄某的确与他人存在非婚生育的情况,该局已开出25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瑞安市纪委则表示,已立案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舅舅”三天两头往“外甥女”家里跑

  2004年,杜先生35岁,一穷二白的他,还没娶上媳妇。

  杜先生的一位战友在机关上班,一天战友跟他说,有人托他做媒,女方离异带着一个12岁的男孩,但家庭条件不错,在瑞安市区有房子。

  杜先生得知,托战友做媒的女方“舅舅”黄某,是瑞安某乡镇的领导。经过四五个月的接触,杜先生和大自己一岁的吴某结了婚(按当地风俗摆了结婚酒,2008年才领结婚证)。

  按照杜先生的说法,婚后夫妻俩的感情很好,黄某也不怎么来串门。从结婚第二年开始,黄某三天两头跑到家里来,多的时候,一周三四趟。念黄某是长辈,他好烟好酒招待。

  杜先生说,黄某每次都是白天过来,而他当时经营一个铝合金店,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候想挤出时间陪陪“舅舅”,妻子总是找各种理由将他打发走,让他“别理这个老头子”。

  时间长了,杜先生难免心生怀疑,但他没有抓到什么把柄,只能劝自己别多想。

  这个“舅舅”原来是个“冒牌货”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到了2007年。杜先生依旧早出晚归,黄某仍时不时地串门,但因为妻子怀孕,杜先生渐渐抛开心中的疑惑,取而代之的是迎接新生命的喜悦。

  为了能照顾好妻子,杜先生把远在老家北麂的母亲接过来洗衣做饭。然而,母亲仅待了一个月后,妻子以老人在身边不方便为由,硬是将她打发走了。

  2008年8月,随着女儿的降生,小家庭恢复了往日的生气。杜先生毫不掩饰对女儿的疼爱,“她要什么我就给她买什么,我见她长胖了,就每天带她去广场锻炼,喜欢得不得了。”

  不过,让杜先生烦恼的是,黄某还是时常趁他不在来家里。

  “一个亲戚看不下去了,提醒我说,你老婆的妈妈姓谢,她舅舅怎么可能姓黄,怎么这么笨!”杜先生这才知道这个所谓的舅舅是个冒牌货。

  吴某承认黄某非亲生舅舅,“我们是通过我姐姐认识的,他是乡里的干部,人品很好,大家都很敬重他,有的喊他老师,有的喊他舅舅,我也是胡乱跟着叫的。”

  杜先生则认为,黄某与吴某早有私情,不然用不着编造亲戚关系。而且他听说,当初吴某前夫不同意离婚,黄某出面才把事情搞定。

  不过,吴某否认与黄某早有私情,“我以前在郑州卖鞋,后来考虑到孩子在老家,自己离了婚也想重新找个人,所以就回来了。黄某听说了,好心给我牵线。”

   DNA鉴定显示女儿非杜先生骨肉

  尽管有诸多不满,杜先生还是希望把日子过下去。然而,当时铝合金生意不好,赚不到钱,以至于夫妻俩经常吵架。

  孩子三岁时,黄某还是没有跟吴某断了联系。杜先生放出狠话:“黄某要是再过来,我就打断他的腿。”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流言蜚语”不断地传到杜先生耳朵,“隔壁邻居和朋友经常拿我开玩笑说:‘女儿不是你生的吧,你这么黑,她这么白’‘孩子怎么一点也不像你’。”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杜先生也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宝贝女儿眉目间跟黄某非常相似。

  今年5月份,吴先生带着女儿到一个私人机构做亲子鉴定。为了保险起见,几天后他去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再做一次亲子鉴定,鉴定意见是“依据DNA分析结果,排除杜××与杜××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鉴定结果让杜先生的情绪跌至谷底,也让这个家庭分崩离析。

  今年7月,杜先生的儿子(吴某与前夫所生)突然自杀。对于自杀原因,杜先生与吴某各执一词。

  杜先生说,在调查部门的要求下,女儿与黄某做了亲子鉴定,证实其与黄某存在血缘关系。

  自己最疼爱的女儿,却是老婆情夫所生。一想到这个,杜先生气得只想撞墙。杜先生坦言自己曾想私了,“我想跟老婆离婚,然后带着孩子去别的地方生活。当时我提出让黄某支付五六十万的抚养费,他没有答应。”

  于是,杜先生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

  计生部门证实黄某与他人非婚生育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黄某的住处,按了三次门铃才有人回应。听说是找黄某,这名中年妇女愤愤地说:“我跟他离婚了,不住这里了。”

  接着,记者来到瑞安市总工会。门口的职务栏显示,黄某的职务是主任科员,劳模办负责人。其办公室门口的去向牌表明,黄某处于“请假”的状态。

  瑞安市总工会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黄某这段时间身体不好,有时候来,有时候请假。“他以前是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5年前退下来后,负责联系劳模,平时工作还是可以的。他今年虚岁61岁了,本来下个月就要退休了。”

  对于网上的传言,该负责人表示情况属实,“原来他(黄某)自己也不知道,对方怀疑要求做DNA鉴定,这才知道女儿是他的。黄某马上要退休了,想不到因为生活作风问题,造成这样的后果。男方值得同情,娶个老婆生个女儿却不是自己的。”

  瑞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该局已对黄某开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金额是25万元,主要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瑞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以下条款: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昨天,瑞安市纪委相关人员表示,纪检部门已经立案,但需要进行调查取证。一旦证实黄某违反党纪,将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刑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律师观点:

   杜先生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涉事官员应当受到严厉处罚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

  如果一切属实的话,这个事件情节之荒诞,涉事官员个人素质之低下,行为之恶劣,让人叹为观止。

  作为此次事件的受害人,妻子一直是政府官员情人不知情,连孩子不是自己的现实也被蒙在鼓里长达七年,可谓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就此提出离婚诉讼,并就已经付出的抚养费要求该政府官员及妻子一并返还,可要求二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额度,参考该事件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以及社会影响,个人认为在10万元最高限额内,法院应该予以10万元顶格的判决,以示惩戒并有效补偿受害人的心灵创伤。

  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党纪还是国法,都对其有高于普通人的道德要求标准。在这个事件中,该政府官员的行为不仅仅是伤害了个别人,其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是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所在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除了党纪处罚之外,由于该政府官员的违法超生行为已经触犯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公务员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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