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该撤不撤罚200元”发生小事故 主动撤离的明显变多
本月9日,嘉兴市交警部门宣布,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辖区内将重新启动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并且表态,该撤不撤的,将处200元罚款!如今,一星期过去了,遇到轻微物损交通事故,驾驶员们的表现如何?昨天,交警直属一大队召集媒体“突击观察”驾驶员们的表现。
“我们都知道该撤就得撤”
昨天下午4点半开始,记者跟着交警直属一大队建设中队的民警等事故消息。到了5点左右,禾兴路江南大厦门口传来消息:有两辆小轿车发生追尾。记者立即赶往事发现场。仅仅5分钟,记者来到事发地点时,两辆小轿车都已经主动撤离现场,并靠边停在附近不影响交通与行人之处。
“他的车跟在我后面,可能是跟得太紧了,撞到了我的车尾。”驾驶员朱女士指着自己车的尾部告诉记者,“事故倒是小事故……”
另一方驾驶员顾先生也告诉记者:“哎哟,小事故,小事故,是我不当心……”
对于能在发生轻微事故后马上撤离现场,顾先生表示:“我一直都知道应该这么做的。刚才她还有些担心,不敢撤离,我跟她说了,不撤要罚款,后来,她拍了照片固定了现场,我们就都撤离了……”
除了朱女士与顾先生,此后,在环城西路勤俭大桥附近也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记者同样跟随建设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双方车主也都已经撤离现场靠边停车。其中一名驾驶员当场表示:“我们都知道了,该撤就得撤……”
有的事故不能快速处理
“一般来说,每天的晚高峰总会有几起轻微交通事故发生,这一周来,可能是因为宣传的关系,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意识到要主动撤离的驾驶员明显多了!”建设中队民警丁仕杰向记者介绍,“这是好现象,所以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驾驶人因此被罚款200元!毕竟,‘该撤不撤罚200元’也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我们的目的是,不让本来很轻微的交通事故变成影响通行甚至造成拥堵的大事!”
不过,交警部门昨天也再次提醒,不是所有事故都可以快速处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并造成损失的;6.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自行协商快速三步骤]
1.各方当事人立即向各自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当事人一方不向其保险公司报案的,应立即向122或110指挥中心报警),告知保险公司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形态、碰撞部位,以及对方车牌号、交强险承保公司等事项,并从保险公司获取报案号。
2.认真填写《嘉兴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录交通事故基本情况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对《协议书》或其他文字材料共同核对并签名后,各持一份。
3.各方当事人应当相互交换联系方式,可立即自愿进入服务中心进行查勘定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相关材料,也可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约定24小时内同时到服务中心进行查勘定损。
目前,市本级有万事达服务中心(地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西路2091号,联系电话:82271111),易路通服务中心(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海盐塘路628号,联系电话:82337778)。监督电话:8206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