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首次创业给予5000元补助……舟山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记者昨从市残联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以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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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扶持对象为具有舟山市户籍,持有 第二代《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具有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以及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单位。
扶持项目包括:
扶持种养业机构安置残疾人就业、电商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等残疾人就业扶持;一次性创业补助、场地租金补助、贷款和贴息补助、带动就业补助、种养业大户补助等残疾人创业扶持等。
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较大:
如, 小微企业招用残疾人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20%(含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满1年的,每招用1名残疾人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3年。
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 养老保险自缴部分(依法参加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给予补助,一般残疾人补助30%,贫困(低保、低边户)残疾人补助60%,市及各县(区)可视自身财力情况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在残疾人创业扶持方面:
如,残疾人首次实体创业(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或网络创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
残疾人在本市范围内初级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每满1年可申请一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我市还将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建设。
对于依托大众创业孵化平台或利用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创办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 可给予场地(所)租赁、无障碍设施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补助等。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各级残联向残疾人免费举办(含联合举办)培训职业技能,并根据培训时间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误工补贴,取得紧缺职业(工种)专业能力证书初级工至高级技师的, 将给予200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残疾人自主参加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除享受政府的技能培训补贴外,差额部分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全额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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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
可在每年10月20日前
向所在乡镇(街道)残联递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
并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
记者:陈妤 通讯员:张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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