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法院成功腾退上海一处房产,当事人抗拒执行被罚款10万元
昨天上午,在上海相关部门配合下,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强制腾退上海一套330余平方米的房产,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2012年,因在施工承揽过程中与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工)产生纠纷,姚某被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中,法院依法查封了姚某名下的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的一处不动产。该房产因民间借贷被案外人抵押400万及利息。
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姚某应支付738余万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姚某下落不明,其名下仅有上述房产可供执行。2013年,该房产经法院三次拍卖均流拍。
2018年,应合肥建工要求,法院重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去年11月,该房产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成交,成交金额580万元。
受疫情影响,法院于今年3月赴上海办理房产交接手续。此时,该房产被姚某前妻邱某的女婿租赁给他人开办养生会所和培训学校。
法院立即张贴退出房屋通知,限期租户自动腾退。
当法院再次赴现场时,发现邱某也已入住了该房产,并声称她是房产的共有人,且该房产是她的唯一住房,而本人还有心脏病。
经法院调查,邱某行踪不定,但有时也会在该处居住。
考虑到邱某已经70多岁,法院多次赴上海做其思想工作,劝导其自动搬离,但其表示要先拿到钱,以此作为搬离的交换条件。
“我们从一开始就告诉她,该房屋拍卖款项分配专门有程序,会保障她参与分配的权利,也会做抵押权人的工作,基于实际情况退让保留部分款项,但是她依旧抗拒执行。”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有鉴于此, 法院在今年5月15日,对邱某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多次沟通劝导无果后,市中院联系杨浦区政法委、当地居委会等多部门制定了一份周密的强制腾退方案。
昨天上午9时,11名法院干警进入小区实施强制腾退,上海市杨浦区当地法院执行局、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现场配合,附近一家二甲医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保障。
没多久,提着蔬菜的邱某从小区外返回,执行干警在楼下将其控制并带离现场。
随后,执行干警上楼,告知房内人员抗拒执行的后果并逐一做了书面记录。迫于法律威慑,承租户及相关人员主动离开了该被执行房屋。
历时约两个小时,被执行房屋被清场并换锁,强制腾退工作圆满完成。
目前,该房产已交付给买受人。
据介绍,法院下一步还将对擅自出租法院查封房产以及多次告知限期不腾退的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方智斌 通讯员:贾舟宁 陈倩琳
- 标签:刘德凯 安琪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