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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一男子因买卖“伪基站”被判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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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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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你是不是因为经常收到打折促销、房产信息、中奖通知等垃圾短信,而不胜其扰。这些短信,不少是通过“伪基站”发送的。使用“伪基站”和买卖“伪基站”都是违法的。最近,嘉兴海盐一男子因此被法院判了刑。

  吴伟,男,43岁,曾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被判刑。今年初以来,吴伟一直待业在家。因为找不到工作,苦闷的他便整天泡在网上打发时间。一天,吴伟被QQ群里一个好友发的信息所吸引,“出售群发短信机器,月入万元不是梦,有意者速联系!”。吴伟赶紧拨通对方电话。对方告诉吴伟,这份工作非常简单,最重要的就是要广结朋友,多发广告,机器卖得多,赚得自然多。于是,吴伟走上了所谓的“发财路”。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加各种QQ群,在群里发广告,跟陌生人聊天,推销群发短信机。

  卖力“工作”的吴伟终于赢来了第一笔订单,一个客户从他那里订购了3台群发短信的机器,仅这次,吴伟就从中赚到3000多元好处费。尝到甜头后,吴伟更加努力地推销群发短信的机器。

  吴伟卖力的推销行为引起了警方注意。通过在吴伟那购买过群发短信机器的客户,警方顺藤摸瓜锁定了吴伟。

  据悉,“伪基站”是一种高科技仪器,通过相关设备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通过伪装成运营商的基站,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广告推销等短信息,甚至会发出诈骗信息,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

  海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伟违反国家规定,结伙销售“伪基站”6台,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5万余元,扰乱市场秩序,当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法官表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三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十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5万元以上的。都要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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