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嘉兴实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在嘉兴市国税和地税部门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实施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尤其是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相比以前,纳税人将享受到更大的便捷。
据了解,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从全国层面统一了税务机关的基线服务标准,设定了纳税服务基准水平,《纳税服务规范》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和文明服务9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的1120条纳税服务规范。
另外,《纳税服务规范》规范了212项涉税业务内容,对每一个工作事项的要求、时限和承诺事项予以明晰,同时还规范了12项优质服务要求,围绕纳税人关注的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明确统一的执行标准。
嘉兴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董昕表示,《纳税服务规范》立足于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依申请的服务事项为主,适当兼顾税务部门依职权进行服务和管理的事项,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
对于《纳税服务规范》的出台,嘉兴市纳税人十分关注。在该规范推行前,浙江省地税局已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我省的所有涉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从减少事项、下放权限、精简资料、缩短时限、优化流程、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形成了1.0版的《浙江地税纳税服务规范》,不但为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各项要求提供了制度支撑,而且还在全国《纳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减负。
“10月实施后我们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充分利用办税厅综合管理系统,强化日常检查监督,通过建立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在嘉兴地税顺利试行、有效落地。”董昕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确保《纳税服务规范》顺利实施,市地税局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动员培训,强化协作配合,落实服务举措,统筹推进规范落地,以“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要求切实做好与做优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