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鼓励黄标车尽早淘汰 实施分类补助
为加快嘉兴市黄标车淘汰,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完成嘉兴市“十二五”机动车污染减排任务,改善嘉兴市空气质量,日前,嘉兴市出台《嘉兴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法》。昨天,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开始受理。据悉,按照“鼓励尽早淘汰、实施分类补助”的原则,嘉兴市鼓励黄标车提前以报废方式淘汰,政府将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使用年限等给予适当补助,一车一补。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黄标车,同时还需具备两个条件:在市本级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申请淘汰报废的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据介绍,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受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淘汰的符合补助条件的车辆,可申请补办手续申领财政资金补助。申请淘汰的黄标车将按照汽车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同一车辆,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月至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
黄标车的补贴标准是多少?根据补助政策,货车补助标准最高1.75万元,最低0.14万元;客车补助标准最高1.96万元,最低0.21万元;轿车补助标准最高1.4万元,最低0.56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车辆类型以及登记年限有所不同。
那么,如何办理黄标车淘汰手续?据介绍,市民首先要将报废车辆送往市本级黄标车淘汰报废和补助资金申请受理点,该受理点位于南湖区余新工业园区支路——嘉兴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然后,携带车主的个人身份证或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商务部门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等资料至受理点窗口,并填报《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进行办理。
据市环保局副局长魏元胜介绍,嘉兴市将在2016年之前淘汰3万余辆黄标车。“如果车主不尽早淘汰,届时不仅不能再享受补助政策,而且还可能面临强制报废。”魏元胜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四部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实施强制报废。
除此之外,嘉兴市还采取其他相关措施,加速淘汰黄标车。根据文件规定,2014年5月1日起,每天7时至21时,中环北路—东升西路—三环西路—桐乡大道—中环南路—广益路—双溪路—甪里街—中环东路—中环北路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据了解,今后黄标车限行的时间和范围还会继续延长、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