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发布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推动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和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等9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以下简称《联保方案》)。今天(10月16日)上午,《联保方案》正式对外发布。
一体化示范区和协调区范围内47个主要跨界水体纳入《联保方案》实施范围,其中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等“一河三湖”是加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的重点。《联保方案》主要确定了6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是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在已有“太湖淀山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先行建立“一河三湖”联合河湖长制,并逐步扩展至其他重点跨界水体。日常管理实行轮值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河、会商协作,统筹推进解决跨界区域的水环境问题。
二是实施联合监管机制。以贯穿吴江、青浦、嘉善三地的太浦河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太浦河水生态保护和管控要求,强化岸上、水上污染源监管,完善太浦河水资源保护省际协作机制,优化水资源联合调度模式和应急事件协同联动。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会商。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巡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问题导向,开展形势分析、执法联动和协同污染治理等会商。
四是完善联合监测体系。优化联合监测断面,在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污染排放、风险预警等更多领域开展监测合作;联合建设太浦河沿线自动预警体系,加强相关数据的共享与运用;共同开展“一河三湖”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持续开展河湖健康状况评估。
五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充分依托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不断扩大重点跨界水体各类水文水质监测信息、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的共享共用。
六是深化联合防控机制。将水葫芦打捞、清洁小流域建设、河道养护等作为重点跨界水体落实河湖长效管理的重要方面,探索推进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连片联合养护,提升管养的整体效益。
《联保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围绕建设饮用水源安全共保、水污染共治和水生态资源共享的联保合作新格局,将两省一市原先在跨界地区已有的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以提炼总结,进一步形成联保制度框架,为跨界地区长期联合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下一步,各牵头部门将在《联保方案》的总体制度框架下,结合现有的工作基础,分别细化各项联保内容的具体举措和工作安排,持续推进示范区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嘉广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沈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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